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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路规划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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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路规划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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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18 17: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目    录
一、编写依据 P1
二、工程概况及专业工程特点 P1
三、监理工作流程 P2
四、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P15
五、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措施 P16
(一) 路基工程 P16
(二) 路基排水 P29
(三)路面工程 P33
(四)旁站监理实施细则  P57
(五)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P60
(六)实验检测监理 P67
一、编写依据
1、本项目工程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2、与本项目工程相关的设计图纸、规范、标准和技术资料。
3、经批准的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二、专业工程特点
1、工程名称:丰都县S412辽叶坝至梯子河段公路三元镇至青龙乡路面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丰都县三元镇至青龙乡
3、工程项目概况:S412汝但路辽叶坝至梯子河段起于丰都与忠县交界处,止于s412与s205平交处的梯子河,为等外级公路,主路途径辽叶坝、青龙乡、双龙场乡、三元镇和梯子河,路线全长34km。
S412汝但路辽叶坝至梯子河段公路三元镇至青龙乡路面改建工程起于三元镇出口k0+000,顺接路面已经改造完成的三元至梯子河段,止于青龙场镇入口k22+752.738,顺接正在路面改造的青龙场镇,改造段落全长22.753km。
S412汝但路辽叶坝至梯子河段公路三元镇至青龙乡路面改建段路基约6米左右,无路肩,路面为水泥砼路面,路面宽度与路基宽度一致。根据现场调查,旧路的既有路面结构:20cm水泥混凝土面层+20cm手摆片石基层;路面大部分路段遭损坏外,局部严重破坏,对交通出行有一定影响;公路全线涵洞47座,均为盖板涵,结构完整,但淤塞严重,总体使用情况差;全线桥梁共4座,东风大桥为在建桥梁(未通车),其余3座为拱桥,其使用情况良好,桥梁主体结构良好,桥面铺面有破损(仅对桥梁作描述性的评价,对旧桥的加固设计不再本设计范围内);全线无水沟,全线大部分路段设置了波形护栏,局部路段需增设护栏;沿线标志标牌基本完好;全线陡坡路段和急转弯路段均未设置减速标线。
4、工程内容组成:软基换填、路基路面、安全设施、排水工程等组成。
5、各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丰都县宏达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重庆交通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丰都县交通建设工程公司
监理单位:河南省育兴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监理工作的流程

1、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总程序
2、施工阶段监理工作主程序
3、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程序

四、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4.1巡视
监理人员按“三控”要求,每天定时到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记入监理日志和个人监理日记,要求专业监理人员每天有1/3-1/2时间深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4.2旁站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关键工序、重要部位或隐蔽工程(如现浇砼工程)等实行全天候在现场监督管理。
4.3测量
专业监理人员使用各种仪器或测量工具对建筑物的轴线、标高、密实度、弯沉、垂直度、几何尺寸、表面缺陷等进行测量,以考核其是否在规范容许范围内,否则将采取措施。
4.4、试验
根据不同情况对原材料、半成品、设备构配件等采取核验、抽验的方式进行。
核验:核验出厂合格证、出厂质量证明书、出厂试验报告。
抽验:对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设备构配件等,按质量检测取样要求和检测项目在监理人员见证取样送检试验。
4.5、监理指令性文件
通过监理工程师联系单、通知单、指令单、备忘录等文件,监督施工单位接受监理指令,改进工作。
4.6、工地会议
通过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各阶段、各专业的图纸会审会议,定期的监理协调会议,重点协调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各参建单位相互关系,要求重合同、守信誉。
4.7、专家会议
对于工程上技术复杂的问题,监理方或通过监理方报请建设单位邀请专家进行论证。
4.8、严格执行监理工作程序
监理工作程序是做好监理工作的保证,必须严格执行。
五、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措施
(一)路基工程
1.路基压实度标准(重型)如下表:
填挖类型        路床顶面以下深度(m)        压实度(%)
路堤        上路床        0~0.3        ≥94
        下路床        0.3~0.8        ≥94
        上路堤        0.8~1.50        ≥93
        下路堤        >1.50        ≥90
零填及挖方路基        0~0.8        ≥94
路基强度应满足规范要求,路槽底面土基设计回弹模量值不得小于30Mpa,石质路基设计回弹模量不得小于50Mpa。
当填方地段的地面自然横坡大于1:5时,应在斜坡上分级挖成宽度不小于2.0m,并向内倾斜大于4%的台阶,并用小型夯实机具加以夯实后方可进行分层回填碾压。
一般路段挖方边坡为土质边坡时坡率采用为1:1.50,为岩石边坡时坡率为1:0.75,每级边坡坡高均为8m,距坡顶高差2m范围内坡率采用1:1.50两级边坡间留2.0m宽马道,永久挖方边坡坡面采用网格骨架护坡。挖方边坡外地面坡度与挖方边坡同向时,边坡坡顶外5m设截水沟,顺地势通过跌水或急流槽接入涵洞,排出路基范围。
2、监理工作目标

项  目        内 容        方 法        目 标
投资控制        使施工过程中的实际费用,不超过计划或目标值、分项工程合同价款        严格复核路基的纵、横端面,使挖填方量趋于准确        防止挖、填量较实际量
偏大,使投资失控
质量控制        
确保路基填料的质量、分层碾压的质量、注意排水及边坡防护等        严格对路基填料进行试验检查,控制路基压实质量,规范施工过程        使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都满足设计和相关规范的要求
进度控制        监督工程进度,协调人力、物力的使用和分配,保证合同工期的落实        掌握合同工期、进度计划,通过比较对进度进行评价        提高施工效率,确保合同工期的落实
3、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
    在路基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的重点是:对承包单位开工前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审批。
3.1、施工准备
3.1.1监理人员必须认真熟悉设计文件和图纸。对设计中不明确的问题与修改意见,在设计交底时提请设计部门解决。
3.1.2监理人员必须查勘施工现场,确定施工部署,进行恢复定线测量工作。
3.1.3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前逐级进行技术交底。主要工序和关键部位的施工技术要求、地下隐蔽工程的位置与标高均应交底至直接操作人员。各种施工交底均应记录备查。
3.1.4在路基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的重点是:对承包单位开工前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
(1)审查承包人的质量自检系统
1)检查承包人质量自检人员配备的数量与素质;
2)检查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功能与试验设备配备的规格、品种、数量与质量能否满足正常施工期及施工高峰期进行质量自检的需要;
3)检查承包人试验室质量自检计量系统是否准确、可靠,是否通过上级质量部门的审定与认证。
(2)施工测量监理
1)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开工前的交桩复测工作进行旁站,其内容包括导线、中线、水准基点复测。测量的精度应符合《公路勘测规范》(JTJ061-99)的要求。当检查对比发现设计单位移交的控制点丢桩或经复测精度不满足规范要求时,提出处理方案;
2)审查承包人按适当的密度补设的加密导线点与加密水准点,保证在施工全过程中,相邻导线点能互相通视;
3)检查、校对横断面;加桩处应补测横断面;
4)检查、校对承包人恢复的路线中桩和依据设计文件及有关规定进行路基施工放样情况;
(3)进场施工机械的检查与审批
承包人对已进场的路基工程施工机械的品种、规格、型号、配备数量及运行质量进行详细检查后向监理工程师报验。监理工程师须对承包人所报检的施工机械,进行逐一检查,符合合同要求方可审批用于工程施工。
(4)进场材料的验证与审批
承包人应对取土场中可用来填筑路基的土样进行基本的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报监理工程师审查与确认。监理工程师对用于施工的路基填土进行验证试验,确认符合要求后,并与承包人进行平行试验,确定用于控制施工的参数,以指导施工。
(5)批准开工申请
一切施工准备工作就绪,报检报审手续齐全后,由承包人填写“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批后,下达开工指令,方可开工。
3.2、施工测量
3.2.1施工负责人应会同设计或勘测部门现场交接中线控制桩和设计水准点,并设置护桩。临设水准点应与设计水准点复测闭合,允许闭合差:快速路、主、次干路为±12Lmm:支路为20Lmm:(L为水准线长度公里数)。
3.2.2恢复道路中心桩,桩距在直线地段宜为15~20m,曲线地段为10 m。
平、竖曲线起止点和地形变化点必须加桩。量距允许误差:小于200m
为±1/5000;200~500 m为±1/10000;大于500m为1/20000。在不受
施工影响的位置引测辅助基线,设平面控制桩,以备施工过程中及时补桩。
定出路边线及上下边坡线桩,核对占地和拆迁是否满足施工需要,施工范围内尚存的障碍应作明显标志。
3.2.3临时设置的水准点距离应以测高不加转点为原则,山区或丘陵宜为100m。临时设置的水准点必须坚固稳定。
3.2.4工地测量人员应按中心桩位置复测原横断面,加桩处应补测横断面,并计算土石方量。
3.2.5工地测量人员应复核原有桥涵和地下管线的位置和标高,复核设计图纸中的平面位置及高程关系,以及其他要求的有关测量问题,如有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
3.2.6施工过程中工地测量人员对平面和水准测量应准确及时,并应及时向监理人员提供测量数据并进行现场交桩。测量标志应坚固稳定,测量标志应认真保护。
3.2.7竣工后测量工程师安排测量组进行下列工作:
3.2.7.1检查承包人全线(已竣工路段)恢复定线和路线竣工验收测量工作,审批竣工测量报告,视情况组织部分路段复测;
3.2.7.2检查承包人全线(已竣工)桥涵及其它设施竣工验收的测量资料,按总监或驻地监理要求组织复核测量,审核批复测量报告;
3.2.7.3核实因变更设计引起工程数量变动所需的测量内容;
3.2.7.4检查、督办总监和现场监理人员要求的其它测量工作。
4、路基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4.1.一般要求
4.1.1路基施工中应做好排水、基底处理、边坡防护和路基压实工作。
4.1.2不填不挖、填方高度小于80cm的原地面,如一层压实达不到规定的压实要求,必须分层压实。挖方、不填不挖路基,其压实宽度每侧应宽出路床50cm。
4.1.3路基原地面以下的墓穴、井洞、树根必须清理,应用原地的土或砂性土回填并按规定分层回填压实。
4.1.4路堤基底为耕地或松土时,要求先清除有机土、种植土,平整后按规定要求压实。
4.2.路基挖方
4.2.1挖方必须按设计断面自上而下开挖,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掏洞取土。在高切坡挖方施工地段,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边坡施工质量及安全。
4.2.2土石方应及时清运,不得乱堆乱放。
4.2.3至路基顶面时应注意预留碾压沉降高度,其数值可通过试验确定。
4.3.填方试验路段
4.3.1承包人应在开工前28天,用路堤填料铺筑长度不小于200m(全幅路基)的试验路段,并将试验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4.3.2现场试验应进行到能有效地使该种填料达到规定的压实度为止。试验时应记录:压实设备的类型、最佳组合方式、碾压遍数及碾压速度、工序;每层材料的松铺厚度、材料的含水量等,试验结果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即可作为该种填料施工控制的依据。试验结束时,试验段若达到施工规范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可作为路基的一部分,否则,应予挖除,(重新进行试验);
4.3.3用于填方(包括回填)的每种类型的材料,都应进行现场压实试验。试验段所用的填料和机具应与施工所用材料和机具相同;
4.4.路基
4.4.1填料要求:路基填土不得使用泥炭、淤泥、冻土、强膨胀土、有机土及易溶盐超过允许含量的土等。应选用级配较好的砾类土、砂类土等粗粒土作为填料,最大较大粒径应小于150mm(路床填料最大料径应小于100mm),且在最佳含水量时压实。路基填方若为土石混合料,且石料强度大于20Mpa时候,石块的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压实层厚2/3,当石料强度小于15Mpa,石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压实层厚。路床土质应均匀、密实、强度高。当填方路段的地面自然横坡陡于1:5时,应在斜坡上分级挖成宽度不小于2.0m,并向内倾斜2~4%的台阶,并用小型夯实机加以夯实后方可进行分层碾压。当基层面上的覆盖层较薄时,宜先清除覆盖层再挖台阶:当覆盖层较厚且稳定时,可予保留。路基填土高度小于80cm时,基底的压实度不宜小于路床的压实度标准,基底松散土层厚度大于3cm时,应翻挖后再回填分层压实,或掺5%(干土质量的百分比)的生石灰再碾压。
4.4.2基底处理的要求
   路堤修筑内,原地面的坑、洞、墓穴等应用原地的土或砂性土回填,并进行压实,路堤基底为耕地或松土时,应先清除有机土种植土、树根、杂草后,再压实。其压实度不应小于90%。
   稻田,池塘,河沟地段的淤泥或潮湿土深度大于2m。可采用抛石挤淤的施工方法,以提高地基的强度,要求抛投片石最短边尺寸不小于30cm,抛投顺序以路堤的中部开始,中部向前突进后再渐次向两侧展开,从高向低处扩展,宜采用重型压路机碾压,以便填石压密,然后在其上铺设碎石反滤层,厚度50cm,再进行填土分层碾压。淤泥深度小于2m时,采用先清淤后填筑的方式处理。即排干地表水,清除地表上覆盖的松软土层和地形低洼处表层流塑∽软塑状土层,待晾干路基后铺筑级配砂砾料垫层,逐层回填碾压。
    对于零填零挖的路基处理,土质水分成分含量较大,直接碾压压实度达不到设计要求,应采用换填或翻挖晾晒后掺5%的生石灰再碾压,换填厚度或碾压厚度为路床以下30∽80cm。
   在积水地带进行填方工程时,先开沟排水、疏干积水,翻晒原状土,直到压路机可以碾压方可在上面分层填筑,如没有翻晒条件,应进行土基换填进行处理。
4.4.3填筑施工的要求
路基应采用重型振动压路机分层碾压,分层的最大松铺厚度,土方路堤不大于30cm,土石路堤不大于40cm,填筑至路床顶面最后一层的最小压实厚度,不应小于10cm。不同种类的土必须分段分层填筑,不应混杂且用不同土填筑的层数宜少。管径顶面填土厚度必须大于30cm,方能上压路机碾压。
对于高填方路段路基,为防止路基不均匀沉降,采用强夯处理。本工程高填方路基分2层进行强夯,先清除表土,第一层宜选用弱风化砂岩进行回填,回填5米后进行第一次强夯,再分层碾压回填,至距路床顶1.5m处进行第二层强夯。1强夯区域的一次强夯有效加固深度为5m,每次得单击夯击能力为1000KN.m,夯击间距5mX5m梅花型布置,共夯3遍,每遍每一夯点夯10次。第10次贯入度与第9次灌入度之差小于5cm,且土体隆起高度≤10cm,若差别较大需加夯次数,直至二次灌入度和隆起高度满足要求为止,压实度要求达到94%。对所有强夯区域第一遍夯完后用新土将夯坑填平,再进行下一遍夯击,最后一遍连续夯击得能量500KN.m,采用满夯,锤印彼此搭接。单点夯击时,夯锤直径1.0m,圆形异型锤,夯击次数通过现场试夯确定,以最后两次夯击的平均夯沉量不超过5cm控制;满夯夯击时,夯锤直径2.5m,圆形异型锤,夯点间距1.8m,每点夯两击,两夯点之间搭接70cm,夯锤设置20-30cm直径的排气孔4个。每遍强夯的时间间隔不小于一周至二周的时间。雨水管和检查井附近15m范围内禁止强夯。压实度检测每200m每压实层测4处,采用探坑开挖法检测0.45m/层。
桥涵、管道沟槽、检查井、雨水等周围的回填土应在对称的两侧或四周同时均匀分层回填压实,填土材料宜采用砂砾等透水性材料或石灰土。
4.4.4结构物处回填土
   顶面填土厚度,必须大于30cm方能上压路机。道路沟槽、检查井、雨水口周围的回填土应在对称的两侧或四周同时均匀分层回填压(夯)实。填土材料应符合设计。
路基接合部填土应分层仔细压实,层铺虚厚不得大于20cm.。路床顶以下2.5m以内应采用砂砾等透水性材料或石灰土,压实度不得低于填土规定的数值。
管、涵沟槽及检查井、雨水口周围回填土的填料和压实度要求:

部  位        填 料        最低压实度
(%)
胸腔        填料距路床顶<80cm        砂、砂砾        93
        >80cm        素土        90
管顶以上
至路床顶        管项距路床顶<80CM        管顶上30CM以内        砂、砂砾        90
                管顶30CM以上        砂、砂砾        95
检查井及雨水口周围        路床顶以下0-80c m        砂        95
        80cm以下        砂        93
4.5路基压实:采用振动压路机碾压时,应遵循先轻后重,先稳后振,先低后高,先慢后快以及轮迹重叠等原则。至少碾压3遍直到达到规定的压实度为准。
4.5.1.路基的压实标准见下表。表中给出轻、重两种击实标准的压实度,一般情况下应采用重型击实标准,特殊情况下,可采用轻型击实标准。
路基填料最小强度|、最小粒径和压实度要求:
填挖类型        路面底面以下深度(cm)        最小强度(CBR)(%)        最小粒径
(cm)        压实度(%)
填方路基        上路床        0~30        8        10        ≥94
        下路床        30~80        5        10        ≥94
        上路堤        80~150        4        15        ≥93
        下路堤        150以下        3        15        ≥90
零填及挖方路基        0~30        8        10        ≥94
注:①表中数字,最低压实度为重型击实标准的压实度,以相应的标准击实试验法求得的最大干密度为100%。
②表列深度均由路床顶算起。
③填方高度小于80cm及不填不挖路段原地面以下0~30cm范围内,土的压实度应不低于表列挖方的要求。
④用灌砂法检查压实度时,取土样的底面位置为每一压实层底部。
4.5.1.1路基土的最佳含水量及最大干密度应由击实试验确定。击实试验的操作方法见附录四。
4.5.2道路边缘、检查井、雨水口周围以及沟槽回填土不能使用压路机碾压的部位,应采用机夯或人力夯夯实,必须防止漏夯.
4.5.2土基压实的分层厚度,压实机具类型,以及碾压(夯击)遍数,均应依土类、温度、设备及场地条件等情况而异,以达到规定的压实度为准。施工时可根据碾压(夯击)试验而定。
4.6.路基压实质量的控制与检查
4.6.1路基修筑前应在取土地点取样进行面层压实试验,确定其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必要的话尚须做以下项目的试验:液限、塑限、塑性指数、天然稠度或液性指数,颗粒大小分析,相对密度,土的强度试验(CBR)。
4.6.2摊铺碾压以前,应测定土的实际含水量,过湿应予以晾晒,过干应加水润湿,控制其含水量在最佳含水量±2%的范围以内。
4.6.3在压实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有无软弹、起皮、推挤、波浪及裂纹等现象,如发现上述情况,应及时采取处治措施。
4.7石质路基
4.7.1一般规定
  石方爆破应以小型爆破、控制爆破或静态破碎为主。郊区及有条件的市区可采用中型爆破。应制定爆破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公安部门批准后实施。
4.7.2石质路基爆破
4.7.2.1路基岩石爆破,应根据爆破工点周围的环境及施工机具,结合地形、地质条件,选择合理的爆破方案,制订爆破施工设计文件。爆破参数应通过现场试验,确认无误后,方能在施工中正式采用。
4.7.2.2应采用电力起爆和导爆管起爆。起爆炮孔装药,必须制作起焊药包,严禁将雷管直接投入炮孔装填。
4.7.2.3控制爆破施工设计的基本原则如下:
①应减少一次同时起爆的炸药量;
②宜采用间隔装药和微差爆破;
③爆破的飞石安全距离,仍需估算,为防止飞石带来破坏,应采用强度填孔材料和安全防护措施;
④计算参数必须通过试验验证并达到预期效果时,方可采用。
4.7.2.4.爆破作业必须执行现行的《爆破作业统一安全规程》(GBJ201)的有关各项规定。
4.7.2.5一次起爆的用药量,对结构产生的振动速度及其相应的危害程度,应通过试验确定。一次起爆的用药量对结构物地基引起的振动速度严禁超出其允许值。(委托相关部门进行监测)
4.8.1一般规定
4.8.1.1交验工程必须具备施工单位的自检、互检、专检手续,完整的施工交接记录,标高、坡度复核记录及其他各种测试记录等。
4.8.1.2.路基工程如作为独立项目验收时必须具备完整的竣工详图,路基压实质测试记录表,换土位置图(特别是湿软土,膨胀土,杂填土等土类)。施工中临时处理隐蔽工程的典型结构图或典型断面图,必须标明其浓度、数量,以及所换入土质或材料的名称,以备抽查。
4.8.1.3.如发现受检资料不符合要求,必须补全改正,否则不予验收。
4.8.2土质路基
4.8.2.1填土经压实后,不得有松散、软弹、翻浆及表面不平整现象。
4.8.2.2凡有影响路基质量及设计要求换土的路段,必须选点抽查,挖坑检验。坑深至0.8m,如发现不合格,必须重新处理。
4.8.2.3各类沟槽的回填土不得含污泥、腐植土及其他有害物质。
4.8.2.4土质路基的压度必须满足第5.4.1条规定。检验频率:每摊铺层每1000m2为一组,每组至少为三点,必要时可根据需要加密。检验方法可用环刀法或灌砂法。
4.9.石质路基
4.9.1边坡必须稳定,严禁有松石、危石。
4.9.2填石要严格遵守本规范第六章有关规定,经重型压路机或振动压路机分层碾压,表面不得有波浪、松动等现象。
4.9.3石质路基允许偏差见下表
                  









石质路基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m)        点数        
1        路中线标高        +50
-200        
20        
3        用水准仪沿横断面测量左、中、右各一点



2        



宽        路堑挖深≤3
m        +100
-0        

20        

2        用尺量(沿横断面由路中心向两边各量1点)
                路堑挖深>3
m        +200
-50                        
               
填方        不小于设计规定                        
注:在项目栏有※者的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以下同。
5.9.4路床
5.9.4.1条土、石路床必须用25t~50t振动压路机碾压检验,其轮迹不得大于5mm。
5.9.4.2石质路床必须嵌缝紧密,不得有坑槽和松石。
5.9.4.3土质路床不得有翻浆、软弹、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压实度不得小于表5.4.1的规定。每1000m2至少测3点。
5.9.4.4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
路床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石路床
(mm)        土路床(mm)        范围
(m)        点数        
1        路中线标高※        ±20        ±20        20        1        用水准仪测量
2        平整度        30        20        20        路宽
(m)        <9        1        3m直尺法,量取最大间隙值
                                                9~15        2        
                                                >15        3        
3        宽度        +1000        +2000        40        1        用尺量
4        横坡                                路宽
(m)        <9        2        用水准仪测量
                                                9~15        4        
                                                >15        6        
5.9.5边坡和边沟
5.9.5.1边坡必须平整、坚实、稳定;
5.9.5.2上口线应整齐直顺,沟底平整,排水畅通。
5.9.5.3边坡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m)        点数        
1        边坡坡度        不陡于设计规定        20        2        用坡度尺量每侧边坡各1点
2        沟底标高        +0
-30        20        2        用水准仪测量每侧边沟各1点
3        沟底宽        ±10        20        2        用尺量每侧边沟各1点

5.9.6附属结构物
5.9.6.1砂浆必须配合比准确,填筑饱满密实。
5.9.6.2灰缝整齐均匀,缝宽符合要求,勾缝不得空鼓、脱落。
5.9.6.3每层砌筑,层间咬合紧密,必须错缝。
5.9.6.4缝必须直顺,上下贯通。石块不得松动、叠砌和浮塞。
5.9.6.5构件、泄水孔、反滤层、防水设施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9.6.6 护脚、护面墙、挡土墙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号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浆砌料石、砖、砌块、挡土墙                干砌片(块)石护底护坡        
范围(m)        
点数        
备 注
                        挡土墙        护底
护坡                                
1        ※砂浆强度等        平均值不低于设计强度等级        2        
2        断面
尺寸        +100        不小于设计规定        不小于设计规定        不小于设计规定        20        2        用尺量宽度上下
各1点
3        顶面
高程        10        15                        20        2        用经纬仪测量
4        轴线
位移        10        15                        20        2        用经纬仪测量,纵横向各一点
5        墙面垂直度        0.5%H
且≤20        0.5%H
且≤30                        20        2        用垂线
检验
6        平整度※        料石        20        30                20        2        用2m直尺靠量
                砖砌块        10        30                                
7        水平缝平直度        10                        20        2        拉20m小线检验
8        墙面
坡度        不陡于设计规定        20        2        用坡度尺检验
9        基底
高程        土方        ±30        ±30                20        2        用水准仪测量
                石方        ±100        ±100                                
注:
①表中H为构筑物高度,单位:mm
②浆砌卵石的规格可参照浆砌块石的规定;
③各个构筑物或第50m3砌体制作一组(6块)砂浆试块,配合比变更时,也应制作试块。
④砂浆强度:砂浆试块的平均强度不低于设计规定,任意一组试块的强度最低值不低于设计规定的85%。
⑤表中项目栏列有※者的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6、路基完工验收监理工作内容
6.1.完工验收的条件、程度及评定
   路基分段完成施工后,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并向监理工程师申请进行中间交验。完工验收的各个分项工程,应同时满足合同条款、设计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外观质量良好,并达到施工验收技术规范所规定的各项验收技术指标的规定标准或允许误差。
6.2.路基工程质量交验
   经完工验收的分段路基,应填写路基工程完工质量交验单,以分项工程为基础,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质量等级的逐级评定。
(二)路基排水工程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1)原材料
1)石料要求
①石料应采用坚石或次坚石,不得用风化石和软石,标号不应低于30mpa;
②石质坚固、结构紧密、色泽均匀、不易风化、无裂纹;
③厚度不得小于15cm,卵形和薄片者不得使用。
2)砂浆   
①砂浆宜采用砂浆搅拌机搅拌,且拌和时间不得少于3分钟。不得采用人工拌和的方式。经拌和的砂浆应具有良好的和易性和流动性。砂浆应随拌随用,中途不得加水改变稠度;  
②砂浆的种类和标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配合比应经过试验确定,并应经常根据集料含水量调整施工配合比,拌和前必须挂黑板注明砂浆标号、理论配合比和施工配合比;
③砂浆所用砂,宜选用中砂和粗砂。砂的最大粒径,当砌筑片石时,不应超过5mm;当砌筑块石、料石、砼预制块时,不应超过2.5mm;
④砂浆所用水泥,其质量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为保证砂浆的质量,要求采用年生产50万吨以上、回转窑生产厂家的水泥;
⑤拌和砂浆所用水应符合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不得采用泥浆水、浅沟水和其它不符合的水。
(2)在开工之前,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本工程的有关施工方法和施工安排的书面报告,只有在获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后,才能开工。
(3)承包人应按图纸确定的排水构造物的位置和标高,进行测量放样,并经监理工程师核准。
(2)排水工程施工监理工作流程图










排水沟监理工作流程图




















2、监理工作要点
2.1浆砌块(片)石排水沟
(1)严禁在泥水中砌筑。石料表面清洁,无泥土、水锈。
(2)严禁采用干砌勾缝形式砌筑,应采用坐浆砌筑。
(3)砂浆配比准确,砌缝内砂浆均匀饱满,勾缝密实。
(4)块(片)石强度不小于设计要求。
(5)基础变形缝与墙身变形缝对齐,变形缝填塞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
(6)地基承载力不少于设计要求。
2.2雨水管施工
(1)施工放线:严格控制轴线和标高,保证管道排水通畅。
(2)基槽排水:坑壁支护,基底不得浸泡软化。
(3)地基承载力检查,地基处治符合设计要求。
(4)原材料,构件质量,试件强度合格。
(5)基础砼强度不小于设计要求时才可以安装管节,管节安装平顺,稳固,管底不出现反坡。管口抹带平整密实,无裂痕现象。
2.3碟形边沟施工
(1)基坑开挖完成后,复核、检查沟底高程及断面尺寸;
(2)检查承包人盲沟施工中反滤布、透水软管的铺设,采用等粒径碎石最大粒径应为30cm,通过20mm筛孔的材料不得大于10%,通过0.074mm筛孔的材料其塑性指数不得超过6%;
(3)检查、督促承包人按设计回填种植土后及时喷播植草,回填种植土顶面高程符合设计要求。
2.4其它注意事项
(1)有超载预压要求的路段,其预压期限未结束前,不得进行边沟砌筑。
(2)截水沟施工时,沟顶不能超过原地面。
(3)施工便道设置时,应充分考虑到临时排水沟保持畅通。
(4)伸缩缝应上下贯通、整齐垂直、缝宽一致。
2.5质量检验及实测项目
外观检查:
蜂窝、麻面面积不得超过该面积的1%;混凝土表面平整。




外观检查:
1)管道基础混凝土表面平整密实,侧面蜂窝不得超过该表面积的1%,深度不超过10m;
2)管节铺设直顺,管口表面应密实,不得有间断、空鼓。

外观检查:井内砂浆抹面无裂缝;井内平整圆滑,收分均匀。

外观检查:砌体内侧及沟底应平顺;沟底不得有杂物。
(三)路面工程
1、垫层施工质量监理控制要点:
(1)承包人上报未筛分碎石的配合比报告,提交试验段开工报告,确定如下参数:人员及机械、松铺系数、机械碾压组合及遍数、下承层面的清扫工作。
(2)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告,监理审查承包人的管理人员、施工队伍、施工机械及施工方案。
(3)承包人对平面控制和水准控制进行复测和加密,监理对复测报告及加密成果报告进行审查、复核。 
(4)承包人在监理的监督下从料场取样进行规定的验证试验,现场材料监理按承包人自检频率的10%进行抽检。
(5)碎石摊铺前应对下承层进行处理,使其符合规范要求。
(6)注意松铺厚度,严格控制高程,保证垫层的摊铺厚度。
(7)控制好碎石的含水量,在接近最佳含水量时碾压,注意控制好碾压遍数及压实效果。

2、水稳碎石底基层、基层施工的质量监理
2.1 水稳碎石底基层、基层施工的基本要求
(1)在开工前要求承包人在选定的料场中取代表性的样品进行筛分、压碎值、液塑限试验,水泥标号和初、终凝时间试验。并按设计文件要求设计水泥稳定粒料的配合比。监理按要求对其配合比和混合料击实结果进行复核。对于级配碎石其颗粒组成、塑性指数应满足表9-3-1要求,碎石压碎值不大于30%。

水稳碎石底基层、基层用碎石级配表
项目
名称        通过下列筛孔(mm)的重量百分比        液塑        塑性指数
        37.5        31.5        26.5        19        9.5        4.75        2.36        0.6        0.075               
底基层        100        90-100        /        76-90        45-68        29-50        18-38        8-22        0-7①               
基 层        /        100        90-100        72-89        47-67        29-49        17-35        8-22        0-7①        <28        <9
注:集料中0.5mm以下细粒土有塑性指数时,小于0.075mm的颗粒含量不应起过5%;细粒土无塑性指数时,小于0.075mm的颗粒含量不应起过7%。
(2)审查、复核配合比,审查承包人的机械设备、人员配备情况、施工技术方案、施工放样报验单等。如具备开工条件可批准开工。在底基层,基层施工前,都应先摊铺不小于单幅200m的试验路段。并对试验路段的数据进行整理,以指导下一步的工作。
2.2底基层、基层施工工艺及质量监理流程
底基层、基层施工工艺及质量监理流程下图,
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基层施工工艺及监理工作流程图

           施工工艺                  监理程序

        
            



















2.3监理控制要点
(1)确定混合料的配合比,做>200米的试验段,以确定各试验数据准确及各施工指导参数,同时水泥剂量须严格控制,无侧限抗压强度不宜过高,防止水泥稳定粒料产生反射裂缝,结构层过厚时须采用两层摊铺及多层摊铺。
(2)路面结构层施工一定待承包人试验段总结报告审批后方可批复分项开工报告。
(3)混合料拌和配料必须准确,拌和需均匀。每工作班开工时从出料口取拌好的混合料做水泥剂量的测定和筛分试验,并制作七天无侧限抗压强度试件。
(4)底基层可用平地机摊铺,基层必须使用稳定土摊铺机或沥青混合料摊铺机
摊铺。
(5)避免粗细集料离析、控制摊铺速度、时间。
(6)因故中断时间超过水泥初凝时间应设施工缝,因故超过水泥终凝时间的混合料不能使用。
(7)控制好松铺厚度,保证压实厚度满足设计要求。
(8)在混合料终凝时间内必须碾压完毕,及时跟踪测试压实度,保证压实度满足设计要求。
(9)基层施工时,如果和底基层施工时间相隔较长(≥7天),应在底基层顶
面先撒薄层水泥或水泥净浆。
(10)所有施工横缝和纵向缝均应垂直相接,不能斜接,可采用两种办法:一是用方木或钢模板做支撑(高度同压实厚度),二是采用垂直切缝。
(11)养生并封闭交通。基层必须采用覆盖养生。养生期完毕后,须尽量避免车流量过大及重车通过,避免水泥稳定粒料层产生应力裂缝及表层翻砂情况产生。
2.4底基层、基层施工质量标准
水泥稳定粒料基层和底基层除应满足基本要求外还必须满下表的实测项目要求:见下页

3、透层、粘层施工的质量监理
3.1透层、粘层基本要求
(1)施工前的材料与设备检查
1)复核承包人透层和粘层的使用的原材料是否满足要求,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由试验室室进行验证试验。
2)各种材料都必须在施工前以“批”为单位进行检查,不符合规范技术要求的材料不得进场。对各种矿料是以同一料源、同一次购入且储入并运至生产现场的相同规格材料为“批”;对沥青定指从同一来源、同一次购入且储入同一沥青罐的同一规格的沥青为“批”。材料试样的取样数量与频度按现行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
3)工程开始前,必须对材料的存放场地、防雨和排水措施进行确认,不符合规范要求时不得进场。进场的各种材料的来源、品种、质量应与招标及提供的样品一致,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严禁使用。
4)使用成品改性沥青的工程,应要求供应商提供所使用的改性剂型号、基础沥青的质量控制报告。使用现场改性沥青的工程,应对试生产的改性沥青进行检测。质量不合格的不可使用。
5)施工前应要求施工单位对沥青拌和楼、摊铺机、压路机等各种施工机械和设备进行调试,对机械设备的配置情况、技术性能、传感器计量精度。要求承包人按规定进行标定。
6)正式开工前,各种原材料的试验结果,及据此进行的目标配合比设计和生产配合比设计结果,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监理提出正式报告,待取得正式认可后,方可使用。
(2)施工放样复核
1)纵段面高程及路面横坡测定
2)路面宽度检测
3)中线平面偏位
(3)施工要求:
1)沥青材料的加热:沥青加热设备应有足够的容量,可用循环蒸气或用一个加热的盘管或管道(直管)系统循环,或用其它经批准的方法来加热沥青材料。加热设备和加热操作方法不应损害沥青材料。防止来自燃烧器的火焰直射沥青材料的盘管、管道或热套。如果使用贮油罐,则应在油罐上安装测温范围为0-200℃的温度计,以便能随时测定沥青材料的温度。用作透层的液体沥青的加热温度超过100℃者应予废弃,用作粘层的石油沥青的加热温度超过170℃者亦应废弃。用于贮存、输送或加热沥青材料的所有贮
油管道蒸馏罐、增压罐和洒油机等均应在任何时候都保持清洁和良好的工作状态,并应按不受杂质污染的方式操作。控制喷洒温度:沥青材料的喷洒温度可比表9-5-1的加热温度低5-10℃。
2)控制洒油量:测定实际洒油量是否与设计要求洒油量相符。
3)喷洒
①、承包人应在喷洒工作开始前两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②、应采用压力喷洒机均匀地洒布。洒油量、温度条件及洒布面积均应在洒布前获得认可。
③、沥青洒布设备应包括独立操作的油泵、速率计、压力表、计量器、读取油罐内材料温度的温度计、气泡水准仪和软管以及适用于喷洒沥青喷洒机喷不到的部位的手喷附属装置。洒布沥青时应精心控制,使之不超过批准的洒油量。喷洒超量或漏洒或少洒的地方应予纠正。
④、在喷洒交接处洒布沥青时应精心控制,使之不超过批准的洒油量。喷洒超量或漏洒或少洒的地方应予纠正。
⑤、喷洒区附近的结构物和树木表面应加以保护,以免溅上沥青受到污染。当其受到污染时,承包人应自费处理。
⑥、如喷洒48小时后透层油仍未被完全吸收时,应将未渗入的多余的沥青清除。
⑦、粘层沥青应在铺筑覆盖层之前24小时内洒布或涂刷。
4)养护:
①、承包人应使洒好透层、粘层油的基层和面层保持良好状态。透层沥青应至少养生5天。当出现泛油或监理工程师有指示时,应撒铺相应的吸油材料。
②、如果透层油被尘土或泥土完全吸收,以致使覆盖的面层无法与透层粘结,工程师应要求在摊铺下层沥青路面之前在透层上补洒一次粘层油。
③、养生期间,一般不应在已洒好透层油的路面上开放交通。如果在沥青材料充分渗入之前需要开放交通,为了防止车轮粘油,应撒吸油材料,以覆盖尚未完全吸收的沥青。
3.2透层、粘层和封层监理要点
(1)控制材料质量,随时记录加热温度和洒铺温度。
(2)掌握存储、运输状态,清理洒铺表面。
(3)控制洒铺数量,注意洒铺后养生,严格封闭交通。
4、沥青砼路面施工的质量监理
4.1 沥青砼路面施工基本要求
(1)混合料的温度控制:本细则使用的沥青混合料的施工加热温度应符合相关规定。见下表:
表 热拌沥青混合料的施工温度

施工工序        石油沥青的标号
        70号        110号
沥青加热温度        155-165        145-155
矿料加热温度        间隙式拌和机        集料加热温度比沥青温度高10-30
        连续式拌和机        矿料加热温度比沥青温度高5-10
沥青混合料出料温度        145-165        135-155
混合料贮料出料温度        贮料过程中温度降低不超过10
混合料废弃温度,高于        195        185
运输到现场温度,不低于        145        135
混合料摊铺温度,不低于        正常施工        135        125
        低温施工        150        135
开始碾压的混合料内部温度,不低于        正常施工        130        120
        低温施工        145        130
碾压终了的表面温度,不低于        钢轮压路机        70        60
        轮胎压路机        80        70
        振动压路机        70        55
开放交通的路表温度,不高于        50        45
注:沥青混合料的施工温度采用具有金属探测针的插入式数显温度计测量。表面温度可采用表面接触式温度计测定。当采用红外线温度计测量表面温度时,应进行标定。
所有过度加热的混合料,或已经炭化、起泡和含水的混合料都应废弃。拌和后的混合料必须均匀一致,无花白、无粗细料离析和结块现象。本项目所使用的热拌沥青混合料种类见下表。



热拌沥青混合料种类表
混合料类型        密级配        公称最大粒径(mm)        最大粒径(mm)
        连续级配        间断级配               
        沥青混凝土        沥青玛碲脂               
粗粒式        AC-25        —        26.5        31.5
中粒式        AC-20                19.0        6.5
细粒式                SMA-13        13.2        16.0
设计空隙率(%)        3-5        3-4        —        —

注:设计空隙率可按配合比设计要求适当调整。
(2)混合料的运送
1)运输时应防止SMA混合料与车厢板的粘结,车厢底板和侧板喷涂一薄层油水混合液(柴油和水的比例为1:3),无余液积聚在车厢底部。运料车上应加盖保温篷布,并检查车后挡板密封情况。
2)运输车辆进场前应采取防污染措施,可在进场处设置一定长度的麻袋、碎石等材料,并配合人工清除夹杂的污物等。
3)运料车在卸料前检测混合料温度和外观质量。
(3)摊铺
1)摊铺高程控制宜采用浮动基准梁或接触式基准平衡梁。
2)摊铺过程中,相邻两台摊铺机前后相距宜为10-20m,摊铺面重叠30-600mm。
3)在混合料摊铺前,熨平板应预热足够长的时间,保证用人工拉小线的方式校核、调整熨平板的直顺度、平整度。
4)摊铺温度控制应符合规定要求。
5)在摊铺过程中保证摊铺机连续、均匀行使,中间不应有停机待料现象,施工过程中摊铺机前方要有足够的运料车处于等待卸料状态摊铺机料斗内应保持2/3-1/2以上的混合料。
6)在摊铺时,摊铺机振捣参数应依据摊铺速度、混合料厚度选定。
7)摊铺过程中混合料不应有离析、拥包等现象,摊铺后的面层未经压实严禁行走。
(4)混合料的压实:压实分初压,复压和终压。混合料完成摊铺平整后应立即检查宽度、厚度、平整度、路拱及温度,对不合格之处应及时进行调整,随后按试验路段确定的压实设备的组合及程序进行充分,均匀地压实。
(5)SMA沥青混凝土生产工艺要求
1)木质素纤维的分散拌匀非常重要,干拌时间延长5~15s,加入沥青后的拌和时间延长5-10s,总生产时间延长15~25s。
2)由于沥青可能会离析,SMA不应在贮料仓里储备时间过长,贮料仓里SMA的数量不宜过多。
3)采用人工添加木质素纤维易产生由于人为因素而少加或多加的现象,从而影响SMA的使用品质;采用机械添加木质素纤维应防止输送管道堵塞。
4)由于SMA使用了SBS改性沥青,拌和温度比普通沥青混合料提高了10℃~20℃左右。沥青加热温度掌握在170℃~180℃;矿料加热温度在185℃~195℃;矿粉和纤维不加热;混合料温度控制在170℃~185℃(实际施工的温度范围),当混合料温度超过195℃时,予以废弃。
(6)SMA的摊铺和碾压成型要求
1)SAM的摊铺与普通沥青混凝土相同。由于使用了SBS改性沥青及纤维稳定剂,混合料的温度控制见下表。当路表温度低于15℃时,不宜摊铺改性沥青SMA;SMA的摊铺厚度应根据试验路的数据来确定(SMA的松铺系数常在1.15~1.20之间)。
聚合物改性沥青混合料的正常施工温度范围表
工 序        聚合物改性沥青品种
        SBS类        SBS胶乳类        EVA、PE类
沥青加热温度        160-165
改性沥现场制作温度        165-170        —        165-170
成品改性沥青加热温度,不大于        175        —        175
集料加热温度        190-220        200-210        185-195
改性沥青SMA混合料出厂温度        170-185        160-180        165-180
混合料最高温度(废弃温度)        195
混合料贮存温度        拌和出料后降低不超过10
摊铺温度,不低于        160
初压开始温度,不低于        150
碾压终了的表面温度,不低于        90
开放交通时的路表温度,不高于        50
注:当采用表列以外的聚合物或天然沥青改性沥青时,施工温度由试验确定。

2)SMA的碾压遵循“紧跟、慢压、高频、低幅”的原则。碾压温度越高越好,摊铺后应立即压实,不得等候。压路机应以2~4km/h的速度进行均匀的碾压,碾压按初压(1遍)复压(2遍)终压(1遍)三阶段进行,终压温度一般控制在110℃~130℃(实际施工时的温度范围),终压时不得振动。SMA的碾压与普通沥青混凝土碾压相比,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①、为了防止混合料粘轮,可在钢轮表面均匀洒水使其保持潮湿,水中掺少量的清洗剂或其它适当的材料。但要防止过量洒水引起混合料温度的骤降。
②、压路机碾压时相邻碾压带应重叠1/3~1/4轮宽,碾压工作长度30~50m。
③、SMA面层一旦达到足够的密度后,碾压即应停止,过度碾压可能导致沥青码蹄脂结合料被挤压到路表面,影响构造深度。工作中应密切注意路表情况,防止过度碾压。
④、由于SMA混合料使用了SBS改性沥青且沥青含量高,因而粘度过大,不得使用轮胎式路机碾压,以防止粘轮及轮胎揉搓造成沥青玛蹄脂挤到表面而达不到压实效果。
(7)沥青混合料生产过程中,必须按表4-4-6规定检查项目与频度,对各种原材料进行抽检试验,其质量应符合本规范规定的技术要求。每个检查项目的平行试验次数或一次试验的试样数必须按相关试验规程的规定执行,并以平均值评价是否符合格。
(8)沥青拌和厂必须按下列步骤对沥青混合料生产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并按表4-4-4、4-4-5规定的项目和频度检查沥青混合料产品和质量,如实计算产品的合格率。单点检验评价方法应符合相关试验规程的试样平行试验的要求。
1)从料堆和皮带运输机随时目测各种材料的质量和均匀性,检查泥块及超粒径碎石,检查冷料仓有无窜仓。目测混合料拌和是否均匀、有无花白料、油石比是否合理,检查集料和混合料的离析情况。
2)检查控制室拌和机各项参数的设定值、控制屏的显示值,核对计算机采集和打印记录的数据与显示值是否一致。按《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附录G的方法进行沥青混合料生产过程的在线监测和总量检验。按《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附录F的方法进行沥青混合料质量动态管理。
3)检测沥青混合料的材料加热温度、混合料出厂温度,取样抽提、筛分检测混合料的矿料级配、油石比。抽提筛分应至少检查0.075mm、2.36mm、4.75mm、公称最大粒径及中间粒径等5个筛孔的通过率。
4)取样成型试件进行马歇尔试验,测定空隙率、稳定度、流值,计算合格率。对VMA、VFA指标可只作记录。同时按《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附录E的方法确定压实度的标准密度。
(9)施工厚度的检测按以下方法执行,并相互校核,当差值较大时通常以总量检验为准。
1)利用摊铺过程在线控制,即不断地用插尺或其他工具插入摊铺测量松铺厚度。
2)利用拌和厂沥青混合料总生产量与实际铺筑的面积计算平均厚度进行总量检验。
3)当具有地质雷达等无破损检验设备时,可利用其连续检测路面厚度,但其测试精度经标定认可。
4)待路面完全冷却后,在钻孔检测压实度的同时测量沥青的厚度。
(10)沥青路面铺筑过程中必须随时对铺筑质量进行评定,质量检查的内容、频度、允许差应符合附表的规定。
(11)接缝处理:
1)纵向接缝应采用热接缝,接缝应平行于主路中线。
2)多台联合摊铺,碾压时应将新铺混合料留下100-200mm宽暂不碾压,作为后面摊铺机的高程基准面,最后做跨缝碾压以消除缝迹,并达到密实度要求。
3)横向接缝应做成垂直缝。在终压完成后,及时测高程及平整度,同时用3m直尺检查摊铺面端部的凸凹情况,并及时采用人工将凸起和凹陷大于2mm的部分清除,清除长度范围按最不利部位控制。在下次接缝摊铺前应在横缝端面刷少量粘结油或采用喷灯烘烤,碾压时应压旧油边500mm,充分预热后进行摊铺。待摊铺开始后,应及时用人工进行处理。
注:1、表列内容是在材料进场时已按“批”进行了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日常施工过程中质量检查的项目与要求。
2、“随时”是指需要经常检查的项目,其检查频度可根据材料来源及质量波动情况由业主及监理确定;“必要时”是指施工各方任何一个部门对其质量发生怀疑,提出需要检查时,或是根据需要商定的检查频度。

注:1、单点检验是指试验结果以一组试验结果的报告值为一个测点的评价依据,一组试验(如马歇尔试验、车辙试验)有多个试验时,报告值的取样按《公路工程沥青与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的规定执行。
2、对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矿料级配和油石比必须进行总量检验和抽提筛分的双重检验控制,互相校核,表中括号内的数字是对SMA的要求。油石比抽提试验应事先进行空白试验标定,提高测试数据的准确度。
注:1、表中厚度检测通常采用压实度钻孔试件测定。上面层的允许误差不适用于磨耗层。
2、压实度检测按附录E的规定执行,括号中的数值是对SMA路面的要求,对马歇尔成型试件采用50次或者35次击实的混合料,压实度应适应提高要求。进行核子仪等无破损检测时,每13个测点的平均数作为一个测点进行评定是否符合要求,实验室密度是指与配合比设计相同方法成型的试件密度。以最大理论密度作标准密度时,对普通沥青混合料通过真空法实测确定,对改性沥青和SMA混合料,由每天的矿料级配和油石比计算得到。
3、渗水系数适用于公称最大粒径等于小于19mm的沥青混合料,应在铺筑成型后未遭行车污染的情况下测定,且仅适用于要求密水的密级配沥青混合料、SMA混合料。不适用于OGFC混合料,表中渗水系数以平均值评定,计算的合格率不得小于90%。
4、3m直尺主要用于接缝检测,对正常生产路段,采用连续式平整度仪测定。
4.2沥青砼路面施工工艺及质量监理流程
沥青砼路面施工工艺及质量监理流程见图4.2-1、4.2-2
4.3监理控制要点
4.3.1施工准备工作
(1)沥青路面开工前,承包人应将对沥青路面选用的沥青和各种规格的矿料的物理性质、级配等进行试验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时,材料工程师按20—25%频率抽检核定。
(2)热拌普通沥青混合料试件的制作温度见表4.3-1:
注:表中混合料温度,并非拌和机的油浴温度,应根据沥青的针入度,粘度选择,不宜都取中值。
(3)承包人应对沥青路面选用的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进行试验,在此同时,将试验路段详细的施工组织,与本工程有关的试验仪器和设备(包括沥青、石料、混合料等室内外试验的配套仪器、设备及取芯机等),人员安排情况,报请驻地监理办审查批准。
(4)清理下承层,将施工放样自检报告报驻地监理办复核、审查。
(5)准备现场并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铺筑试验路段:按规范规定,承包人备(齐将投入该项工程的全部机械设备并各铺筑一段长约50m-100m (单幅)的粗、中粒式沥青混合料试验路段。试验路段的目的是为了证实混合料的稳定性以及拌和、摊铺和压实设备的效率和流值,并计算空隙率和饱和度,使沥青混合料的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规范的规定。通过试验后,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拟用的混合料的级配、混合料的含量,拌合温度、稳定度值、流值、容重与空隙率等的书面详细说明;承包人提交拟用的混合料配合比未经工程式师批准前,不准进行施工。
图4.2-1  沥青混凝土路面试验段质量监理流程图(见下页)
   














































施工方法、施工组织的适应性;试验路段沥青混合料摊铺、压实12小时以后,应对其厚度及密实度,沥青含量及矿料级配及马歇尔试验等进行抽样试验;抽样试验的频度应符合表4.3-2。试验路段完成后,承包人应写出书面报告,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以便下一步按与批准的同一方法和同一标准施工。

(6)SMA施工前准备工作
SMA施工前除按普通沥青合料进行常规检查外,还应检查以下几方面:
1)木质素纤维必须在室内架空堆放,严格防潮,保持干燥。
2)对于现场加工SBS改性沥青的工程,改性剂SBS的存放时间不宜太长,以防止老化。
3)对木质素纤维添加设备进行计量标定,木质素纤维添加设备不得受潮。
4)改性沥青运输温度不低于150℃,保温贮存温度不低于140℃,不得长时间存放;
5)制作好的改性沥青的温度应满足沥青泵输送及喷嘴出来的要求,在满足施工的前提下,沥青的加热温度不应太高,一般控制在170℃~180℃之间。
(7)施工设备:拌和厂及摊铺压实设备应在其设计、协调配合和操作方面,都能使生产的沥青混合料与试验配合比设计要求相符合。拌和厂必须有配备足够试验设备的实验室,并能及时提供使监理工程师满意的试验资料。沥青摊铺前应按批准的配合比进行试拌调试,直到符合要求。其偏差值应符合规定。

(8)材料:
1)沥青:使用的沥青材料应质地均匀、无水,运到现场的每批沥青都应附有制造厂的证明和出厂试验报告。沥青材料的技术要求应符合JTJ052-93的规定。承包人应于施工开始前28天将拟用的沥青样品和上述证明及试验报告提交工程师复核检验、批准。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不得用其它沥青替代。不同批进场沥青应分别进行取样和试验,取样和试验应符合JTJ 052-93的规定。
2)混合料设计:沥青混合料面层采用双层式结构。监理工程师依据规范严格控制上层集料的集料最大粒径不应超过层厚的1/2 ,下层不应超过层厚的2/3,且各层沥青混合料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规定。粗、细集料应分类堆放和供料,取自不同料源的集料应分开堆放,每个料源的材料应进行抽样试验,并需经工程师批准。驻地监理办应作平行抽检试验。拌和时应将集料(包括矿粉)充分地烘干;每种规格的集料,矿粉和沥青都必须分别按要求的配合比进行配料。
3)沥青混合料的取样和试验:沥青混合料应按统计法取样,以测定集料级配、沥青含量、压实度等,集料取样地点应在沥青掺入前的热拌设备旁。沥青含量试验应在摊铺后和压实前,从已摊铺的混合料中取样。压实度试件应从压好的路面上钻取试样。混合料的试样,应在施工现场每天进行一次,或拌和500t混合料取一次(取两个频率较多者),并按JTJ052-98标准方法以对规定项目进行检验。所有试验结果均应报工程师审批。应用马歇尔试验等方法确定矿料级配及沥青用量。马歇尔稳定度试验应按JTJ052-98进行。稳定度试验至少应做5组试件,测定其密度、稳定度。
4.3.2施工阶段监理控制要点
(1)中面层、下面层现场监理控制
1)施工各阶段的的温度控制
①、粒料加温温度、沥青加温温度;
②、出场温度;
③、到场温度;
④、摊铺温度;
⑤、初压温度;
⑥、复压温度;
⑦、终压温度。
2)沥青路面的压实度采取重点对碾压工艺进行过程控制,适度钻孔抽检压实度的方法。
①、碾压工艺的控制包括压路机的配置(台数、吨位及机型)排列和碾压方式、压路机与摊铺机的距离、碾压温度、碾压速度、压路机洒水(雾化)情况,碾压段长度、调头方式等。
②、碾压过程中宜采用核子密度仪等无破损检测设备进行压实度过程控制,测点随机选择,一组不少于13点,取平均值,与标定值或试验段测定值比较评定。测定温度应与试验段测定时一致,检测精度通过试验路与钻孔试件标定。
③、在路面完全冷却后,随机选点钻孔取样,如一次钻孔同时有多层沥青层时需用切割机切割,待试件充分干燥后(在第二天之后),分别测定密度。压实度计算及标准密度的确定方法因遵照规范的规定,选用其中的1个或2个标准评定,并以合格率低的作为评定结果,但不得以配合比设计时的标准密度作为整个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标准密度使用。钻空后应及时将孔中灰浆淘净,吸净余水,待干燥后以相同的沥青混合料分层填充夯实。为减少钻孔数量,有关施工、监理、监督各方宜合作进行钻孔检测,以避免重复钻孔。
④、测试压实度的一组数据最少为3个钻孔试件,当一组检测的合格率小于60%,或平均值x3小于要求压实度时,可增加一倍检测点数。如6个测点的合格率小于60%,且x12达到规定压实度要求。如仍然不能满足要求的应该核查标准密度的准确性,以确定是否需要返工以及返工的范围。当所有钻孔试件检测的压实度持续稳定并符合要求时,钻孔频度可减少至每公里不少于一个孔。施工过程中钻孔的试件宜编号贴上标签予以保存,以备工程交工验收时使用。
⑤、压实层厚度等于或小于3cm的超薄表面层或磨耗层、厚度小于4cm的SMA表面层、易发生温缩裂缝的严寒地区的表面层、桥面铺装沥青层,以及使用改性沥青后,钻孔试样表面形状改变,难以准确测定密度时,可免于钻孔取样,严格控制碾压。
3)压实成型的路面应按《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规定的方法随机选点检测渗水情况,渗水系数的平均值宜符合工程质量控制标准要求。对排水式沥青混合料,应要求水能够迅速排走。如需要测定构造深度时,宜在测定渗水的同时在附近选点测定,记录实测结果。
4)施工过程中应随机对路面进行外观(色泽、油膜厚度、表面空隙)评定,尤其特别注意防止粗细集料的离析和混合料温度不均,造成路面局部分渗水严重或压实不足,酿成隐患。如果确实该路段严重离析、渗水,且经2次补充钻孔仍不能达到压实度要求,确属施工质量差的,应予以铣刨或局部挖补,返工重铺。
5)施工过程中必须随时用3m直尺检测接缝及与构造物的连接处平整度的检测,正常路段的平整度采用连续式平整度仪或颠簸累积仪测定。
6)按《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附录F的方法,利用计算机实行动态质量管理,并计算平均值、极差、标准差及变异系数以及各项指标的合格率。
7)检查承包人施工安全保障及环保措施。
(2)上面层(SMA)现场监理控制
1)实行预防为主的原则
在监理过程中,我们除了把握好各工序的质量验收,还对施工过程中较易出现的质量问题向施工单位提出监理意见,尽可能地将隐藏在施工过程在中的一些事故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使施工单位不返工或尽量少返工。
2)及时检测,把握工程质量
为了确保SMA沥青罩面的施工质量,对沥青路面平整度、密实度、厚度、弯沉、摩擦系数、构造深度、油石比等进行检测,做到当天施工当天进行钻蕊取样,第二天出报告,对前一天的施工质量进行评定,指导第二天的施工,如发现钻蕊取样后测定的密度效果没有预期的理想,第二天及时调整碾压顺序及遍数,使密实度达到满意的效果。
3)对施工现场实行跟踪监理
施工过程中加强现场旁站,跟踪监理,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
驻地监理经常对后场堆料场进行巡视,要求承包人将各种材料分别堆放整齐,对细集料作好防雨工作,一旦发现细集料受潮,即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处理。,现场旁站监理一般开拌后就在拌和操作间,现场观察拌和情况,逐盘打印各个热料仓的材料质量、矿粉质量及一盘混合料的总质量,及时计算出矿料级配,与标准配合比进行对照。控制拌和时间,检查出料温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由于拌和机只有多个拌和进料仓,且仓门开启快、关闭慢,这样可能造成用量少的细集料偏多,拌和料配合比不能满足要求,通过及时调整冷料仓进料比例,保证了配合比的满足设计要求。
通过现场巡视,对发现运输车辆有剩余废料及油水混合物过多的情况,及时阻止运料车运入施工现场,并予以消除。检查出厂混合料的温度,对不满足温度要求的沥青混合料坚决予以废料,保证沥青混合料的质量。
(3)测量监理控制
1)纵断面高程及路面横坡度,沿前进方向,每个断面用水准仪按摊铺桩位控制轴线位置测放高程,每200米不少于4个断面。
2)路面宽度检测、沿路线前进方向,用刚卷尺(50m)沿横段面方向进行测量,每200米不少于4个断面。
3)中线平石偏位、用经纬仪测定,每200m测4点以上。
3.4沥青砼路面旁站点设置
拌和厂   摊铺现场       碾压现场    测量
3.5沥青砼路面施工质量标准
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除应满足基本要求外还必须满足下表的实测项目要求.
注:①表内压实度可选用其中的1个或2个标准评定,选用两个标准时,以合格率低的作为评定结果。带*号者是指SMA路面,其他为普通沥青混凝土路面。
②表列厚度仅规定负允许偏差。其他公路的厚度代表值和合格允许偏差按总厚度计,当总厚度≤60mm时,允许偏差分别为-5mm和-10mm;总厚度>60mm时,允许偏差分别为-8%和-15%的总厚度,H为总厚度(mm)。
外观鉴定:(1)表面平整密实,无泛油、松散、裂缝、粗细料集中等现象。
(2)表面无明显碾压轮迹。
(3)接缝紧密,平顺,烫缝不应枯焦。
(4)面层与路缘石及其他构筑物衔接平顺,无积水现象。
5.路缘石、硬路肩的预制和安装
5.1路缘石、硬路肩的预制和安装监理控制要点
(1)事前审核配合比组成设计,试验抽检路缘石、硬路肩强度。
(2)检查预制振捣工序,控制几何尺寸及外形平整,规范。
(3)检查各构件预制、安装厚度是否一致,
(4)预制过程中要按规范取样,必须在沥青路面施工前安装完毕。
(5)安装后的路缘石、硬路肩应线条流畅,表面平整,勾缝均匀。
5.2路缘石、硬路肩质量标准
路缘石、硬路肩必须满足表4-5-1和4-5-2实测项目的要求
   




(五)旁站监理实施细则
一)、旁站监理依据和范围
旁站监理依据:
1、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2、业主与监理公司签订的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3、正式的工程项目勘测资料、施工图纸和其它有关文件;
4、实行国家、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
5、建设部、交通部及地方颁布的《工程建设监理规定》、《重庆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件》、《市政道路桥梁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内容。
旁站监理范围:根据本工程的结构特点及施工内容,确定施工监理旁站的范围包括:土石方挖填及压实、水稳层铺筑、混凝土浇筑、沥青铺设等工程的全过程旁站。
二)、旁站监理程序
1、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旁站监理方案并报公司审批,明确旁站的范围和内容,同时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一份。
2、施工单位根据项目监理部制定的施工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的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按通知时间安排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
3、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在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方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方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报告,由总监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4、旁站监理人员应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方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三)、旁站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混凝土浇筑
本工程使用商品砼,其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立方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当一次连续浇注超过1000立方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取样不少于一次;
每道工序,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部位,应由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
2)、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4)、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同样的养护方法。
四)、加强对旁站监理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和管理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防患于未然。
2.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在旁站过程中,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施工方进行整改,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旁站监理人员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应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报告,由总监下达暂停施工指令,并通知建设单位。
五)、旁站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1.旁站监理工作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项目监理部的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旁站监理人员应按照旁站监理方案中明确的范围内容、程序和规范要求实施旁站监理。
2.检查施工现场质检员、施工员到岗到位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的情况。
3.检查进场的施工机械、建筑材料的准备情况是否满足施工需要。
4.检查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是否经报验合格,商品砼的级配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凡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一律不得用于工程中。
5.按照施工验收规范或对进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有怀疑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检验或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6.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是否执行施工方案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7.对旁站监理的施工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8.在旁站监理过程中,凡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施工活动,旁站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方立即进行整改。若不符合要求的施工活动已经或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旁站监理人员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应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报告。
9、认真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要求记录内容及时、准确、完整。监理旁站记录表应经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方质检员双方签字,否则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旁站监理记录表是重要的监理文件之一,应与其他反映监理工作情况的原始资料一起妥善保管。
(六)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与文明施工监理是监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安全与文明施工监理工程师将本着尊重、协助、督促、检查的精神,协助施工单位完善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制度,并落实、进行必要的抽查和验证,实行安全检查制度与安全监理实务相结合,提高安全监管意识与安全技术知识相结合,实现安全监控检查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一)、安全与文明施工监理的内容
1、审核各类有关安全施工的文件。            
2、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
4、审核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
5、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布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6、对安全用品、设备、设施、大型设备、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抽检。
7、对施工中采用的安全技术进行监控。
8、对典型的安全问题进行必要的技术咨询。
9、按文明施工的规定对现场施工进行检查督。               
二)、安全与文明施工监理的措施
1、审核、确认有关文件、报告和报表、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安全监理人员的资质、安全上岗证、特殊工种操作证等;
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动态、进度计划等统计资料或管理图表,工程安全事故处理报告;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等。
4、在工程实施期间,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单位必须派驻自己的施工监督人员,对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
5、自检人员对工程的每一道工序直至每一环节进行安全检查,随时纠正不良操作方法,处理工作缺陷。
6、承包单位自检人员的检查和检验应按监理工程师规定的安全监控程序进行,提供的数据和材料应是真实的。
7、安全监理工程师也可直接对自检人员提供的数据和书面材料进行认定,但这种材料必须可靠、完整,并经自检人员、安全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方可作为资料依据。
8、开工督促、审定并协助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文件和任务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完成后上报建设单位。
9、随班日常检查:对主要结构、关键部分的安全状况,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外,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参与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0、研究施工过程中有损职工身体健康的各种职业病和职业性中毒的防范措施,变有害作业为安全作业。
11、在安全管理中重点注意“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应以人的行为作为安全管理的重点,同时加强对物质、环境的条件进行安全监督与检查。
12、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及内部所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制定详尽的安全管理考核制度,明确职责,加强管理。
13、建立安全检查制度,使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并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大力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
14、施工期间同上级安全部门、业主、及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会议纪要,要求施工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整改报告书面上报上级安全部门、业主、监理部。
三)、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现场监督与检查,根据现场进展情况,安全监理,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安全规范操作。
2、对主要结构、关键部分的安全状况,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外,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对现场每道工序检查后,做好记录,并给予确定。
3、如遇到下列情况,安全监理可下达“监理通知单”。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符要求时。
2)对已发生有工程安全隐患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的。
4)擅自变更施工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使用不合格材料,没有合格证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施工人员无证现场上岗施工时。
四)、施工现场安全监控
1监理认真对施工安全专项方案进行审查,施工单位进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必须通知监理人员参加。
2安全检查,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有记录,检查事故隐患,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做到事前控制,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3 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制度,施工单位对新职工应进行安全教育,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
4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后,方能从事特种作业,相关资质必须上报监理审查。
5安全标志,应有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现场应按安全标志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
五)、 爆破施工技术控制要点:
石方爆破应以小型爆破、控制爆破或静态破碎为主,应制定爆破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公安部门批准后实施。
1、边坡、路基岩石爆破,应根据爆破工点周围的环境及施工机具,结合地形、地质条件,选择合理的爆破方案,制订爆破施工设计文件。爆破参数应通过现场试验,确认无误后,方能在施工中正式采用。
2、应采用电力起爆和导爆管起爆。起爆炮孔装药,必须制作起焊药包,严禁将雷管直接投入炮孔装填。
3、控制爆破施工设计的基本原则,应减少一次同时起爆的炸药量,宜采用间隔装药和微差爆破,爆破的飞石安全距离,仍需估算,为防止飞石带来破坏,应采用强度填孔材料和安全防护措施,计算参数必须通过试验验证并达到预期效果时,方可采用。
4、爆破作业必须执行现行的《爆破作业统一安全规程》(GBJ201)的有关各项规定。
5、一次起爆的用药量,对结构产生的振动速度及其相应的危害程度,应通过试验确定。一次起爆的用药量对结构物地基引起的振动速度严禁超出其允许值。(委托相关部门进行监测)
六)、文明施工
1)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高于2.5m的围墙,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高于1.8m,围墙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周围材料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2) 封闭管理,现场施工进出口有大门,有门卫和门卫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应配戴安全帽及工作卡。
七)、 施工现场、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道路畅通,施工材料堆放整齐,材料分类标实。
1、做到工完场地清。建筑垃圾堆放整齐、标出名称品种。
八)、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消防有措施、有制度、有消防灭火器材。灭火器材配置合理。有消防水源或能满足消防要求,施工现场必须有各项警示标志、标牌,有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
九)、边坡、墩柱、桥梁施工现场脚手架安全施工:
1) 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前应有针对工程特点的施工方案,高度应有计算书,并经技术总工,安全负责人核实。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后要进行验收。
2)脚手架基础:脚手架整体承受部位应夯实,并设置排水沟,挖积井,脚手架基础应铺设材质坚杆,各类钢管脚手架都应加设接地装置。
3)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脚手架、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软拉结点应设置在框架梁等具有较好抗水平力作用的结构部位,硬拉结设置窗户预留洞等易附着部位,且砼强度达到设计标准。
4)杆件间距与剪力支撑:
每10米延长立杆间距1.5m,大横杆间距1.8m,小横杆间距1.5m.。脚手架横间距不得大于15.2m,满堂脚手架不得大于15.8m,脚手架里端距墙面不得大于10cm,外端挑出应大于25cm,阴阳角处立杆距离尽端不得大于30cm.剪刀撑设置:宽度5-7跨,角度45-60度,高度与架子同步。剪刀撑搭设长度不得小于60cm,且不小于3只扣件紧固。
5)脚手板与防护栏杆,脚手板铺满、无探头板。脚手板材质符合要求,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式安全网,使用推荐产品,密目网用5mm尼龙绳绑扎,架子高于作业层一步,施工层设1.2m高防护栏杆和18cm高挡脚板。
6)脚手架搭设前应有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后应办理验收手续。
7)杆件搭设:脚手架除剪刀撑外,其余一律采用对接方式,且相邻对接点不准在一个档距内。
8)脚手架材质,钢管材质无锈蚀刷黄漆。扣件无裂纹螺丝完好。
9)孔桩、墩柱、桥梁结构支护,深度超过5m应有专项支护设计。支护设计及方案履行审批手续。
10)临边防护施工应有临边防护措施,孔桩开挖、护壁设置安全应符合安全要求,支护用护坡桩安全牢固。特殊支护的做法应符合设计方案。
11)施工应设置有效排水措施.
十)、模板工程:
1)模板工程应有施工方案,支撑系统应有符合设计要求。/按计算及交底设置,且方案经过审批。根据砼输送方法制定有针对性安全措施。                                             2
2)只拆模板,按砼强度报告达到要求后方可拆模。拆除模板要申请批准,拆除模板区域应设置警界限,且有监护人。不准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
3)施工期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应符合标准,应按规定佩带。取得安全监督管理。                                 
4)所有配电设施有合格证、准用证。
5)配电箱内开关电器应完好无损、漏电开关灵敏可靠。线路标记清楚齐全,配电箱安装位置符合要求,周围无杂物。
4)施工用电:小于安全距离6m应有防护措施。距在建工程大于6m做警示防护。搭竹竿栅栏,设红灯红旗。



(七)试验检测监理实施细则
一)、建立试验台帐
要求台帐编号连续,编号与报告上编号吻合,各类试验台帐1月整理一次,并存档备查,主要台帐有:  
1、原材料试验台帐
2、各类施工试验台帐
3、各类报告发送登记台帐
4、试验委托台帐
5、不合格试验台帐
6、各种配合比发送台帐
7、试验仪器设备台帐
二)、制定试验外委制度
1、外委试验要委托有资质的试验机构进行;
2、外委试验要建立委托试验台帐;
3、委托要填写委托检测项目,使用的试验规程和技术标准;
4、送样的检测项目参数、数量、规格、型号、代表的数量、有无监理见证取样等要在委托试验单中填写清楚;
5、取试验报告时要检查符合委托单中要求的试验数据和试验项目。
三)、试验室工作章程
1、及时为监理工程师提供试验数据,对工程质量提供依据;
2、负责原材料中间产品的抽检,组织单项工程的质量检测;
3、对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的设备功能、人员资质、操作方法、资料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有效的检查、监控;
4、试验频率依据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完成各项试验检测任务,包括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抽样试验、验收试验;
5、试验结果不受任何行政、经济或权利其它方面的利益干预,任何人不得主观改变试验检测结果,保证结论的公正性
6、抽样检测工作规定
对进场的原材料、施工现场的半成品、成品质量应按规定的频率进行抽样检测,试样抽取后,应妥善编号、保存并详细注明样品名称、数量、取样位置; 7、试验质量控制
    试验人员接到抽检样品后,应按有关标准规定制备好试样,试验完毕应及时对实测数据进行整理,确定无误后出具试验报告单;
8、原始数据处理质量控制
原始记录的格式要统一,内容应填写完整;
9、内业资料控制规定
内业资料整理应统一完整,符合标准要求,试验报告采用规定的统一格式,应填写完整,文字清晰、数据准确、结论正确、不得涂改。试验报告应按各单位、分项、分部归类存档。
四)、试验监理人员的主要任务
1、监督施工单位的室内试验,使其操作符合试验规程的要求,检查施工单位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2、对施工单位所做的标准试验进行复核性试验,包括各类土、各类稳定集料的最大干密度及砼配合比;
3、对原材料和施工过程进行抽样检查,会同现场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有疑问的项目进行抽样检测;
4、与施工单位共同进行现场取样,以保证样品具有代表性;
5 、随机检查进场材料,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施工单位取样试验,以确保用于工程中的材料符合要求;
6、对施工单位施工控制试验进行监督,确保工序质量符合规范、技术设计的要求;
7 、对“成品”或“半成品”的质量检验进行监督,确保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8、施工单位应派出自己的试验人员,在试验监理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合同所规定的试验,以证明其提供的材料、施工工艺、工程质量是合格的,达到合同要求的标准;
9、施工单位在进行取样前,必须通知现场监理试验人员进行见证取样。   
五)、路基土石方
1、路基压实度标准
路基压实度标准(重型击实标准)参考《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采用压实标准如下表:
填挖类型        路面底面以下深度(cm)        压实度(%)
填方路基        上路床        0-30        ≥94
        下路床        30-80        ≥94
        上路堤        80-150        ≥93
        下路堤        >150        ≥90
零填及挖方路基        0-80        ≥94
说明:填方高度小于80cm及不填不挖路段,原地面以下0-30cm范围内土的压实度不应低于上表挖方要求。
路基强度应满足规范要求,路槽底面土基设计回弹模量值不得小于30Mpa,石质路基设计回弹模量不得小于50Mpa。
在路堤填筑前,填方材料应按每5000m³或在土质变化时取样,按《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E40-2007)规定的方法进行颗粒分析、含水量与密实度、液限和塑限有机质含量、承载化(CBR)试验、击实试验和固体体积率试验。
2、填料要求
路基填料最小强度和填料最大粒径应下表:
填挖类型        路面底面以下深度(cm)        最小强度(CBR)(%)        最大粒径
(cm)        压实度(%)
填方路基        上路床        0~30        8        10        ≥94
        下路床        30~80        5        10        ≥94
        上路堤        80~150        4        15        ≥93
        下路堤        150以下        3        15        ≥90
零填及挖方路基        0~80        8        10        ≥94
3、结构物处回填土
机动车行道下的管、涵、雨水支管等结构物管径顶面填土厚度,必须大于30cm方能上压路机。道路沟槽、检查井、雨水口周围的回填土应在对称的两侧或四周同时均匀分层回填压(夯)实。填土材料应符合设计。
桥台和路基接合部填土应分层仔细压实,层松铺厚度不得大于20cm,路床顶以下2.5m以内应采用砂砾等透水性材料或石灰土,压实度不得低于填土规定的数值。
管、涵沟槽及检查井、雨水口周围回填土的填料和压实度要求:
部  位        填 料        最低压实度(%)
胸腔        填料距路床顶<80cm        砂、砂砾        93
        >80cm        素土        90
管顶以上
至路床顶        管项距路床顶<80cm        管顶上30cm以内        砂、砂砾        90
                管顶30cm以上        砂、砂砾        95
检查井及雨水口周围        路床顶以下0-80cm        砂        95
        80cm以下        砂        93

4、路基填筑检测标准及频率
在路基回填密实度检测采用灌砂法,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监理进行10%抽样检查。
六)、沥青混凝土路面
1、所有到达现场的沥青材料必须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并且进场的材料每车均进行针入度、延度、软化点检验1次。
普通沥青应当测绘出粘温关系曲线,确定施工温度;改性沥青由材料供应商提供施工参考温度。
监理工程师应对所有进场的沥青材料进行抽样试验,对进场的不合格材料应清理出现场,不得用于工程。
2、用于热拌沥青混合料的碎石,应具有良好的颗粒形状,通常以接近立方体、多棱角体为宜。扁平细长颗粒不应超过15%,用于上面层的碎石磨光度>42,碎石与沥青的粘结力应不小于规范要求的等级标准。
3、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
(a)沥青混合料面层一般采用双层或三层式结构,应当满足耐久性、抗车辙、抗裂、密度、抗滑等功能要求。
上面层和中面层车辙试验动稳定度应不小于800次/mm,普通热拌沥青混合料下面层车辙试验动稳定度应大于1500次/mm。
(b)施工单位应按目标配合比设计、生产配合比设计和生产配合比验证三阶段进行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
(c)施工单位应在28d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拟用的沥青混合料级配、沥青结合料用量及沥青混合料稳定度、流值、空隙率、矿料间隙率、冻融劈裂强度比、动稳定度、残留稳定度等各项技术指标的书面详细说明。在施工单位提交的目标配合比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前,不得进入生产配合比设计。
(d)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单位推荐的配合比进行试验,通过试验,监理工程师决定批准配合比或提出修改意见,交由施工单位重新进行配合比试验或进行试验路段施工。
(e)施工单位推荐的配合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用于试验路段成功。则将此配合比作为施工混合料配比依据,施工中任何相关配合比的变动,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该试验路也应作为工程的一部分验收;如有任何一部分不合格,应总结经验改进,已铺筑的试验路段由施工单位修整或返工处理直至合格。沥青混合料马歇尔试验技术标准(见下表)。
热拌沥青混合料马歇尔试验技术标准
项 目        沥青混合料类型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击实次数(次)        沥青混凝土、沥青碎石、抗滑表层         两面各75
技术指标        1. 稳定度MS(kN)        Ⅰ型沥青混凝土,
Ⅱ型沥青混凝土、抗滑表层        >7.5
>5.0
        2. 流值FL(0.1mm)        Ⅰ型沥青混凝土
Ⅱ型沥青混凝土、抗滑表层        20~40
20~40
        3. 空隙率VV(%)        Ⅰ型沥青混凝土,
Ⅱ型沥青混凝土、抗滑表层、沥青碎石        3~6
4~10
>10
        4. 沥青饱和度 VFA(%)        Ⅰ型沥青混凝土Ⅱ型沥青混凝土、抗滑表层、沥青碎石        70~85
60~75
<40~60
        5. 残留稳定度MS'0(%)        Ⅰ型沥青混凝土、Ⅱ型沥青混凝土、抗滑表层        >75
>70
注:1.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的稳定度可降低1kN。
2. Ⅰ型细粒式及砂粒式沥青混凝土的空隙率可放宽至2%~6%。
3. 沥青混凝土混合料的矿料间隙率(VMA)宜符合下表要求:
集料最大粒径(mm)        方孔筛        37.5        31.5        26.5        19.0        16.0        13.2        19.5        4.75
        圆孔筛        50        35或40        30        25        20        15        10        5
VMA不小于(%)        12        12.5        13        14        14.5        15        16        18

(f)如果施工单位建议改变料源时,应在材料生产之前,把新的目标配合比设计上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审批新的工地拌和料级配时应做试验,每一次评价至少需要14d时间。
(g)天然砂用量不应超过混合矿料的15%,上面层集料应用机制砂,不得用石屑代替。
(h)在沥青混合料未被批准之前,不得进行下一步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对已批准的沥青混合料配合比和原材料品种不得更改。
4、监理工程师对沥青混凝土的控制:
所有沥青混凝土的铺筑,必须在监理工程师已验收过的下承层上进行,铺筑前应清扫干净、正确放样安装好路缘石、浇洒透层油。若撒布透层油后由于行车需要洒布石屑等物质,均须在铺筑沥青前将松散颗粒清扫干净,以免造成松散夹层。
5、沥青混合料拌和的控制
(a)拌和厂必须配备足够试验设备的试验室,能及时提供试验资料,并应将试验人员的资质及试验设备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
(b)拌和设备应是能按用量(以质量计)分批配料的间歇式拌和机,其产量应不小于240t/h,且逐盘打印,总量控制,并装有温度检测系统及保温的成品贮料仓和二次除尘设施;拌和设备的产量应和生产进度相匹配,在安装完成后应按批准的配合比进行试拌调试,直到符合要求(见下表)。
热拌沥青混合料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误差
大于4.75mm方筛孔的通过率        ±5%
等于及小于2.36mm方筛孔的通过率        ±3%
通过0.075mm筛孔        ±1%
沥青结合料用量        ±0.2%
空隙率        符合JTG F40-2003的规定
饱和度        符合JTG F40-2003的规定
稳定度        符合JTG F40-2003的规定
流值        符合JTG F40-2003的规定
出厂温度        在要求的施工温度范围内
注:沥青结合料用量不得全用下限。
(c)粗、细集料应分类堆放和供料,取自不同料源的集料应分开堆放;每个料源的材料应进行抽样试验,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d)拌和时,每种规格的集料、矿粉和沥青都必须按批准的生产配合比准确计量,其计量误差应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e)沥青的加热温度、矿料加热温度、沥青混合料的出厂温度,保证运到施工现场的温度均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3)的要求。
1)温度的保证体系应是:沥青及集料加热温度→沥青混合料拌和温度→沥青混合料出厂温度→沥青混合料到达现场温度→沥青混合料开始碾压温度→沥青混合料复压温度→沥青混合料终压温度,沥青混合料各阶段温度控制值(见表-6)。
2) 所有过度加热即沥青混合料出厂温度超过正常温度高限30℃时,混合料应予废弃。拌和后的混合料必须均匀一致,无花白、无粗细料离析和结团现象。
3) 材料的规格或配合比发生改变时,都应根据室内试验资料进行试拌;试拌必须抽样检查混合料的沥青含量、级配组成和有关指标,并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
4)沥青材料采用导热油加热,矿料加热温度比沥青加热温度高10~15℃,热混合料成品在贮料仓储存后,其温度下降不应超过10℃,贮料仓的储料时间不得超过24h。
5)拌和楼控制室要逐盘打印沥青及各种矿料的用量和拌和温度,并定期对拌和楼的计量和测温进行校核;没有材料用量和温度自动记录装置的拌和机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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