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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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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 10:3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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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建设,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促进构建绿色、节能、环保、低碳城市,规范、指导绿色监理行为,特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绿色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1.0.3 本导则编制的主要依据有:建设部制定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229-2010 和《绿色施工导则》及技术规范《绿色建筑评价规范》SZJG30-2009、《绿色建筑设计导则》等绿色建筑、绿色设计、绿色施工技术标准与导则;建设领域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程及办法等。
1.0.4 对定位为绿色建筑的项目,应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正确处理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及满足建筑功能之间的辩证关系, 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1.0.5 绿色建筑监理实施中除应符合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和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绿色建筑监理
是指为实现绿色建筑目标,在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注重绿色设计、绿色施工和环境保护,通过实施全方位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使工程项目建设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


和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2.0.2 项目监理机构
是指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负责实施绿色监理工作的监理组
织机构。
2.0.3 绿色监理人员
是指具有一定的绿色监理知识并具备监理上岗资格的专业技
术人员。
2.0.4 绿色建筑
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3 绿色建筑监理的主要内容
3.1 监理准备
3.1.1 监理单位组建项目监理机构,并对机构成员进行绿色建筑、绿色监理、绿色施工等相关知识培训;
3.1.2 监理机构必须建立相应的监理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对监理人员进行工作分工;
3.1.2 项目监理机构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组织下编写绿色监理规划及相应的监理细则。


3.2 监理实施
3.2.1 设计阶段
1.收集设计阶段所需的设计依据文件、规范、标准、工程资料等, 包括方案设计批文、建设单位签发的要求和条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等;
2.编写绿色设计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和有关批文、资料,评定设计方案;
4.对设计单位正式提交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核,提出监理意见;
5.组织专业工程师对图纸进行全面会审;
6.审核概算文件,保证工程概算符合投资限额。
3.2.2 施工准备阶段                         1.根据项目实际编制绿色建筑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对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境保护与施工用地保护、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3.对实行绿色施工的项目,监督检查承包单位绿色施工方案内容的全面性、有效性和合理性,检查绿色施工管理体系的建立情况、绿色施工人员配备情况。
3.2.3 施工阶段
1.做好监理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管理,保证监理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做好现场相关方有关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管理的监理工作;
2.督促、检查施工现场的粉尘、噪声与振动、光污染、水污染的控制,督促、落实土壤保护、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地下设施、文物和资料保护的监理工作;
3.采用监督、检查等合适的监理手段落实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积


极推广绿色施工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与新工艺的应用;
4.指导承包单位制定合理的施工用水措施,落实节约现场施工用水;
5.监督承包单位制定合理的施工能耗指标,合理安排施工工艺,合理使用各种生产、生活及临时办公设施,合理设计施工用电及照明系统,  并检查落实;
6.指导和监督承包单位做好施工总平面布置及临时用地保护工作;
7.检查承包单位为完成绿色建筑施工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
8.对定位为绿色建筑的项目,监督承包单位做好绿色施工效果评价。
3.2.4 保修阶段
1.督促建设单位组织业主或物业管理单位学习建筑物使用说明书, 宣传正确使用建筑物;
2.及时回访建筑物使用情况,总结经验;
3.督促承包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履行工程保修义务。
4 监理组织
4.1 监理单位
4.1.1 监理单位宜建立绿色监理体系,并制定相应的制度及管理目标。
4.1.2 监理单位宜建立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积极参加ISO140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规范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及对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
4.1.3 监理单位应对监理人员进行不同形式的绿色建筑相关知识培训,增强监理人员绿色监理意识。


4.1.4 监理单位应明确负责本单位绿色监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全面负责绿色监理项目的管理工作,并指导和监督项目监理机构开展绿色监理工作。
4.1.5 监理单位应为现场监理人员配备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1.6 监理单位应制定施工现场监理人员的防尘、防毒、防辐射等
职业危害的措施,定期或阶段性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体检,保障监理人员的长期职业健康。
4.2 项目监理机构
4.2.1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满足绿色监理工作的需要。
4.2.2 项目监理机构中的成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在项目中实施绿色监理时,项目监理机构中的成员均应为绿色监理人员,应具备绿色建筑、绿色监理及绿色施工知识,确保对项目实施有效的绿色监理。
4.3 监理人员的职责
4.3.1 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机构的负责人,其绿色监理职责主要包括: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的绿色监理组织形式、工作分工及岗位职责;
2.主持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绿色监理实施细则;
3.组织实施绿色监理规划及绿色监理实施细则,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方面的工作;


4.组织、检查、考核绿色监理人员的绿色监理工作,对不称职的人员及时报请监理单位进行调整或进行绿色技术与管理等相关培训,保证项目监理机构有序、高效地开展绿色监理工作;
5.组织包含绿色施工内容的分部工程验收;
6.主持绿色建筑监理方面的内部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绿色监理有关文件和指令;
7.组织编写绿色监理专题报告;
8.主持整理项目的绿色监理档案资料。
4.3.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在总监理工程师授予的权限内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但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第 4.3.1 条中的第 1、2、4、
5 款的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4.3.3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直接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其工作的职责和权限由总监理工程师授予。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绿色监理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1.负责制定本专业的绿色监理实施细则;
2.具体负责本专业绿色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检查和考核本专业监理员的绿色监理工作;
4.审核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对有关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监理意见;
5.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对有关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监理意见;
6.监督检查承包单位的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7.对有节能环保要求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行抽验、现场试


验与使用审批;
8.负责本专业绿色建筑监理工作实施情况的记录,参与编写本专业有关绿色建筑监理专项报告;
9.负责整理本专业有关绿色监理文档资料。
4.3.4 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开展绿色监理工作;     2.做好有关绿色建筑监理方面的监理日记和监理记录。
4.4 监理设备
4.4.1 鼓励监理单位为每位监理人员配备电脑等电子设备,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
4.4.2 鼓励监理单位依据建设项目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的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配备绿色建筑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
5 绿色建筑监理方案
5.1 监理规划
5.1.1 实施绿色建筑监理的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将绿色监理的内容单独成章编写。
5.1.2 绿色建筑监理专篇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绿色建筑监理的目标与依据;       2.绿色建筑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3.绿色建筑监理工作制度与程序;


4.绿色建筑监理的重点及措施,具体包含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等方面的监理控制措施和内容。
5.2 监理实施细则
5.2.1 实施绿色监理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先编制绿色监理实施细则, 绿色监理实施细则应具有可操作性,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5.2.2 绿色监理实施细则应补充说明绿色监理规划中未详细说明的内容,并针对项目特点,对绿色建筑监理的重点和难点提出具体的监督方法及措施。
5.2.3 绿色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中各专业工程四节一环保的特点; 2.绿色建筑监理的工作流程;          3.绿色建筑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绿色建筑监理的工作方法和措施。
5.2.4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绿色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6 绿色建筑监理要点
6.1 设计阶段
6.1.1 核查设计阶段绿色监理所需的设计依据文件、规范、标准、工程资料等是否齐全、有效。
6.1.2 对设计原则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含:


1.技术指导要求中关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能源、资源及技术应用方面的全面性;
2.设计原则中关于环保、安全、能源、资源利用等的内容和深度要求的合规性;
6.1.3 审查设计单位正式提交的设计文件,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设计中关于环保、安全、能源、资源利用等的完整性和深度;
2.设计依据在环保、安全、能源、资源利用等方面采用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3.建设用地,总平面布置,功能划分及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容积率等指标的合理性;
4.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合理性、可靠性、经济性;
5.有关工艺流程、技术参数、技术水平、主要设备的选型及布置的先进性、合理性;
6.有关结构设计参数、结构方案、安全度、可靠度、抗震等方面的  安全性、可靠性;
7.有关建筑物的日照、隔热、保温、隔声、通风等功能是否满足要
求;
8.有关环保(专篇)设计的主要技术参数、主要污染物治理方案、主要设备选型及其布置的先进性、合理性;


9.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生产(专篇)设计的主要技术参数、方案的可行性;
10.有关节能(专篇)设计的主要技术参数、方案、主要设备选型及其布置的先进性、合理性。
6.1.4 审查设计概算,对超标的设计内容提出改进意见,保证设计概算不超过投资限额;对因特殊情况确需超标的,应经专家论证通过并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6.1.5 组织专业工程师对图纸进行全面会审。仔细核查施工图纸的可建造性,对图纸深度不足、错误、交代不清楚或不同专业图纸互相矛盾的,应及时与设计单位沟通,并由设计单位修改或增加图纸,以减少施工过程返工。
6.2 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阶段)
6.2.1 施工阶段绿色监理主要包括对施工管理、节能与能源利用、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实施的监理。
6.2.2 施工管理监理要点1.施工组织管理体系
⑴对定位为绿色建筑的项目,应要求承包单位建立绿色施工体系, 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目标。
⑵对定位为绿色建筑的项目,应要求承包单位指定绿色施工管理人


员和监督人员。2.规划管理
⑴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与施工用地保护、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指导施工单位在方案中:
1)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及应急救援预案,采取合理、有效措施;
2)在保证工程安全与质量的前提下,制定施工方案的节材优化、建筑垃圾减量化、利用可循环材料等节材措施;
3)根据工程所在地的水资源状况,制定节水措施;
4)进行施工节能策划,确定目标,制定节能措施;
5)制定临时用地指标、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及临时用地节地措施等。
⑵对定位为绿色建筑的项目,应要求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根据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绿色施工方案专篇,确定绿色施工技术和控制流程,并按照绿色施工的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⑶对定位为绿色建筑的项目,应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做好绿色施工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按照绿色建筑设计文件及绿色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违反规定的,应当责令改正。
3.实施管理
⑴绿色施工监理应对整个施工过程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专项方案的审批、材料进场检查及检测、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的管理和监督;


⑵督促承包单位对项目施工和管理人员进行绿色施工知识培训,使项目施工和管理人员了解绿色施工内涵,掌握绿色施工要求,增强绿色施工意识;
⑶督促承包单位对项目施工和管理人员进行环境教育与培训,以熟悉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能源和材料等方面的技术标准,掌握和熟悉国家、地方明令淘汰的施工工艺及材料设备名单;
⑷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建议承包单位有针对性地对绿色施工作相应的宣传,通过宣传营造绿色施工的氛围。
4.评价管理
⑴督促承包单位结合工程特点,及时对绿色施工的效果进行自评估;
⑵参与承包单位组织的绿色施工综合评估,对评估全过程进行签认, 并最终出据评估报告。
5.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
⑴要求承包单位制定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等职业危害的措施, 保障施工人员的长期职业健康;
⑵要求承包单位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保护生活及办公区不受施工活动的有害影响。施工现场应建立卫生急救、保健防疫制度,在安全事故和疾病疫情出现时提供及时救助;
⑶要求承包单位为参建各方提供卫生、健康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加强对现场监理和施工人员的住宿、膳食、饮用水等生活与环境卫生等监管,保证现场监理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条件。


6.2.3 节能与能源利用监理要点
1.现场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须充分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体形、朝向、间距和窗墙面积比,使其获得良好的日照、通风和采光。根据需要在其外墙窗设遮阳设施,同时设置窗帘。临时设施墙体、屋面使用隔热性能好的的材料,减少空调的使用时间及耗能量;注意减少用电设备的待机能耗,及时关闭用电设备电源;
3.审查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时,应重点审查:
⑴是否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工作面,以减少作业区域的机具数量, 相邻作业区充分利用共有的机具资源;
⑵安排施工工艺时,选择耗用电能的或其它能耗较少的施工工艺。避免设备额定功率远大于使用功率或超负荷使用设备的现象;
⑶严禁使用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施工机具和产品,应优先使用国家、行业推荐的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和机具,如选用变频技术的节能施工设备等。
4.做好临时用电方案的审批。要求施工单位根据现场不同区域的用电需求和能耗需要合理编制临时用电方案。临时用电线路合理设计、布置,做到线路布置简捷、线路选用合理、线损小。有条件的项目,临电设备宜采用自动控制装置,采用声控、光控等节能照明灯具。
5.履行监理合同时,应当依据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对项目实施监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对进场材料、设备的节能指标要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对采用列入禁止目录的技


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的行为,监理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者主管部门。
6.2.4 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监理要点
1.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施工平面布置时合理、紧凑,在满足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废弃地和死角,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用率应大于 90%;
2.红线外临时占地时,应要求承包单位尽量使用荒地、废地。工程完工后,及时对红线外占地恢复原地形、地貌,使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3.应对深基坑施工方案进行审核优化,以减少土方开挖和回填量, 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土地的扰动,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
4.施工总平面布置
⑴要求承包单位施工总平面布置应做到科学、合理,充分利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为施工服务;
⑵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应采用经济、美观、占地面积小、对周边地貌环境影响较小,且适合于施工平面布置动态调整的多层轻钢活动板房等标准化装配式结构。生活区与生产区应分开布置,并设置标准的分隔设施;
⑶施工现场围墙应充分利用原有围墙或采用连续封闭的轻钢结构预制装配式活动围挡;
⑷施工现场道路应尽量减少占用土地,并对临时道路形成环路;提


倡采用周转性道路专用砖进行道路硬地化敷设,以减少水土流失、扬尘污染及建筑废弃物;
⑸要求承包单位临时设施布置应注意远近结合,做好不同时期工程需要的衔接,努力减少和避免大量临时建筑拆迁和场地搬迁。
6.2.5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监理要点
1.核查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现场供水管网是否根据用水量设计布置,要求管径合理、管路简捷;
2.要求承包单位施工现场供水管网使用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管网和用水器具的漏损,无跑冒滴漏现象。发现漏损应立即要求承包单位抢修;
3.要求承包单位现场施工及生活办公用水均安装计量装置,使用节水型产品,采取针对性的节水措施;
4.大型工程的不同单项工程、不同标段、不同分包生活区,凡具备条件的要求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并应分别计量用水量;
5.要求施工单位应充分利用雨水资源,保持水体循环,有条件的宜收集场地内雨水再利用;
6.在非传统水源和现场循环再利用水的使用过程中,应要求承包单位制定有效的水质检测与卫生保障措施,确保避免对人体健康、工程质量以及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6.2.6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监理要点
1.图纸会审时,应审核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的相关内容。优化安装工程的预留、预埋、管线路径等方案;


2.要求承包单位优化施工方案,选用绿色材料,积极推广新材料、新工艺,促进材料的合理使用,节省实际施工材料消耗量;
3.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商品砂浆、高强钢筋和高性能混凝土、钢筋专业化加工和配送;
4.加强对模板工程的方案的审批。尽量使用可重复利用的模板体系, 推广使用定型钢模、钢框竹模、竹胶板。模板支撑宜采用工具式支撑;
5.门窗、屋面、外墙等围护结构选用耐候性及耐久性良好的材料, 加强现场巡视监督施工过程,确保密封性、防水性和保温隔热性;
6.防水卷材、壁纸、油漆及各类涂料基层必须符合要求,避免起皮、脱落;
7.现场材料应堆放有序。要求承包单位做到储存环境适宜、措施得当,保管制度健全,责任落实;
8.要求承包单位材料运输工具适宜,装卸方法得当,防止损坏和遗洒。根据现场平面布置情况就近卸载,避免和减少二次搬运;
9.建设工程施工所需临时设施(办公及生活用房、给排水、照明、消防管道及消防设备)要求施工单位应采用可拆卸可循环使用材料,并在相关专项方案中列出回收再利用措施。
6.2.7 环境保护及建筑废弃物减排监理要点
1.施工过程中应督促承包单位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做到无有效、合理的环保处罚;
2.应要求承包单位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过程中,不


污损场外道路。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措施封闭严密,保证车辆清洁。施工现场出口应设置洗车槽;
3.施工现场非作业区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应要求承包单位对现场易飞扬物质采取有效措施,如洒水、地面硬化、围档、密网覆盖、封闭等,防止扬尘产生。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垃圾应在同一楼层收集密封外运或采用容器吊运;
4.构筑物拆除前,应做好扬尘控制监理。应要求承包单位采用清理积尘、淋湿地面、预湿墙体、屋面敷水袋、楼面蓄水、建筑外设高压喷雾状水系统、搭设防尘排栅等综合降尘措施。同时必须选择风力小的天气进行爆破作业;
5.严格按照规定时段施工,在施工场界对噪音进行实时监督与控制。现场噪音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的规定。发现施工噪音超标时,应及时制止;
6.应要求承包单位尽量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光污染。夜间室外照明灯应加设灯罩,透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采用适当的照明方式和技术,避免电焊及夜间作业照明对周边环境造成光污染;
7.应要求承包单位在施工现场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如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且不发生堵塞、渗漏、溢出等现象。
100%达标排放生产生活污废水;
8.对于化学品等有毒材料、油料的储存地,应要求承包单位做好防渗漏的隔水层设计、做好渗漏液收集和处理;


9.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10.建筑材料应有合格证明。对含有害物质的材料应进行复检,合格  后方可使用;
11.保护地表环境,防止土壤侵蚀、流失。施工场地内道路硬化封闭,  对时间较长的因施工造成的裸土,应要求承包单位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措施。施工后应恢复施工活动破坏的植被,补救施工活动中人为破坏植被和地貌造成的土壤侵蚀;
12.施工前应调查清楚地下各种设施,要求承包单位做好保护计划, 保证施工场地周边的各类管道、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运行;
13.要求承包单位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并收集到现场封闭式垃圾站,集中运出;
14.应对承包单位落实建筑废弃物减排及处理方案的情况实施监督, 发现违反规定处置建筑废弃物的,应当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6.3 保修阶段
6.3.1 督促承包单位及时完成建筑物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并移交建设单位或其物业管理部门,使物业管理部门能及时熟悉并掌握用能系统、  设备台账等资料,能根据建筑节能设计要求执行能源管理。
6.3.2 督促承包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定期


检查用能系统、设备、能量调节装置及能源计量器具的运行状况,存在问题应及时修复,难以修复或修复后不能达到原设计要求的,应要求承包单位或材料设备供应商予以更换。
6.3.3 督促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定期检查并确保外墙、幕墙、屋面保温、遮阳措施的密封性、防水性和保温隔热性。
6.3.4 监理单位应回访建筑物使用情况及用能系统、设备、能量调节装置及能源计量器具的运行状况。回访可采取电话询问、登门座谈、例行回访等方式。回访应以业主对竣工项目质量的反馈及采用的新技术、  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的应用情况,用能系统、设备、能量调节装置及能源计量器具的运行状况为重点,并根据需要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6.3.5 要求物业管理部门健全节能运行管理制度和用能系统操作规程,重点用能系统、设备的操作岗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用能系统和设备运行调节、维护保养、巡视检查,保证用能系统、设备、能量调节装置及能源计量器具不带病运行。
6.3.6 获得绿色建筑认证的项目,投入使用后,监理单位应当明确向建设单位提出要求物业管理部门按照绿色建筑运行维护技术规范进行维护和管理,按规定进行绿色建筑资源消耗量实时分项计量监测,监控数据统一并入建筑能耗监测系统。


7 绿色建筑监理文档
7.1 监理文档的内容
7.1.1 监理单位的绿色建筑监理文档应符合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7.1.2 项目监理机构在项目完成后,应将监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与绿色建筑有关的工程文件整理成最终的绿色监理文档,由监理单位按规定的时限进行保存。
7.1.3 绿色建筑监理文档包括监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与绿色建筑有关的工程文件。主要内容:
1.绿色建筑审图意见;
2.图纸会审记录、与绿色建筑有关的设计变更和洽商;
3.与绿色建筑有关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报告;
4.绿色建筑评价意见。
7.1.4 在绿色建筑监理过程中应积极推广使用各类多媒体技术形成的图片、录音及录像等电子文档。
7.2 监理资料的管理
7.2.1 项目监理机构的所有成员,都应负责整理与其工作相关的绿色建筑监理文档或提供归档文件。
7.2.2 绿色建筑监理文档应及时反映绿色监理项目的实际进程和状


况,始终保持真实、完整、准确、系统、便于查询和使用。
7.2.3 绿色建筑监理的工程监理文档的编制及保存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导则用词说明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导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禁止”。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对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法律、法规或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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