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1、熟悉设计文件、施工操作规程、质量验评标准、有关合同及协议。 2、参加图纸会审、设计技术交底会。 3、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及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4、审查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 审查内容包括: (1)、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2)、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3)、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5、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格资料。 6、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 内容包括: (1)、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2)、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7、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材料。 8、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应资料。 二、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一)、路基工程质量控制 1、预控措施 (1)、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员组织机构是否落实,督促施工单位按已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探明地下管线设施走向,并加以保护; (3)、对控制桩进行复测和施工放样工作予以抽查; (4)、清除路基范围内的杂物和障碍物; (5)、排引处理影响施工的地面水和地下水; (6)、依据进场压实机具性能进行实地压实试验,确定有效压实厚度和压实遍数等施工参数; (7)、对填方土样作击实试验,以得出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密实度的技术数据。 2、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1)、路基填土不得使用腐殖土、生活垃圾土和淤泥; (2)、路基填土不得含草、树根等杂物,粒径超过10cm的土应打碎; (3)、新填路基地段,应将原地面翻松整平、压实。若原地面横坡度陡于1:5时,应将原地区挖成台阶形,台阶宽度不小于1m,高度不宜大于30cm.; (4)、填筑路堤必须在整个宽度内分层填筑碾压,逐层检验压实度,最大厚度必须与压实机具的功能相适应,一般不超过20~30cm,具体厚度应由现场试验确定。填筑时应先填路中,逐渐填至路边。原地面不平时,应从低处开始填筑; (5)、路堤填土宽度每侧应宽于填层设计宽度,压实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宽度,最后削坡; (6)、不同种类的土必须分段分层填筑,不应混杂。用不同土填筑的层数宜少。不因潮湿及冻融而变更体积的优良土应填在上面。如用透水性较差的土填筑地基下层,其工作面宜作成2~4%的双向横坡,以利排水。填筑上层时,不应包复在透水性较好的下层填土的边坡上。 (7)、若填方分几个工作段施工,两段交接处不在同一时间填筑时,则先填地段应按1:1坡度分层留台阶;若两个地段同时填筑,则应分层相互交叠衔接。其搭接长度不小于1m; (8)、路基处于地下水位较高与湿软地区,应设隔离层; (9)、路基挖土必须按设计断面自上而下开挖,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淘洞取土。如有超挖,应按规定进行回填和分层压实; (10)、开挖至路基顶面时应注意预留碾实沉降高度。其数值可通过试验确定; (11)、挖方路段路槽底面以下30cm范围内应全部翻松后,回填压实到规定压实度;不填不挖路段原地面以下30cm范围内土的压实度也应达到规定的要求; (12)、旧路加宽应先清出旧路边坡表面松土草皮,再顺旧路边坡稍向内倾斜做成台阶,台阶高度应为一层填土的压实厚度,其高宽比应为1:1.5; (13)、路基压实标准遵照有关规定或设计要求; (14)、路基压实后不得有翻浆、“弹簧”现象。局部翻浆、“弹簧”可用换土法进行处理。 3、分项验收和质量控制,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申报检验并确认签证。 (1)、执行有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见下表) (2)、填土土样试验报告及全线压实试验报告; (3)、测量记录、施工记录; (4)、自检记录、检测报告; (5)、质量评定记录。 (6)、督促施工单位提交以下资料并予以签证: 1、 土样试验报告 2、 压实度试验报告 3、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4、 分项工程报审表 5、 路基基底检查表 6、 路基完成情况检查表。 7、 工序质量评定表 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 4、特殊情况的处理 特殊情况: (1)、路堤沉陷; (2)、路基边坡坍方; (3)、路基沿原地面坡滑动; (4)、特殊地质水文情况的毁坏。 产生以上病害的原因: (1)、不良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2)、不利的水文与气候因素; (3)、设计的不合理; (4)、施工不合规范。 发生以上情况后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查找原因,制定合理的补救措施,确保路基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二)、路面基层及底基层工程质量控制 1、 预控措施 (1)、督促施工单位恢复和检查道路中线、路基边线,复核重要桩号及坡度变化处高程; (2)、审查原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配合比设计及有关试验报告; (3)、铺筑试验路。督促施工单位就混合料的拌和、摊铺、压实(不同厚度的不同碾压遍数)等工艺过程和数据进行系统整理。 2、 施工中的质量控制 (1)、混合料应配料准确,拌和均匀,摊铺平整,碾压密实。当天拌合的稳定类(半刚性)混合料必须3h前铺完、碾压成型; (2)、以路拌法施工的稳定土类(半刚性)结构,若同时掺以石灰、粉煤灰等(俗称二灰土)应采用预先拌和法施工,即先将二灰按配合比在拌和机中拌匀,再运到现场摊铺在已准备好的土料或砂砾料上,然后进行路拌,先干拌后湿拌,均匀整平后立即进行碾实; (3)、厂拌法施工:混合料在拌和站拌好后运往工地,。其材料配合比应予严格控制,必须保证配料准确,拌和均匀; (4)、摊铺成型后,先用轻型压路机初压,再以重型压路机碾压,先慢后快、先边后中、先低后高,直至全宽范围内都达到规定的压实度; (5)、压实完成后应及时取样检验,每1000m2检验1处,路段压实合格率的标准是:合格率达100%者为合格,不足100%者为不合格。不合格者应及时处理; (6)、碾压成型后,必须在潮湿状态下洒水养生,严禁用水管直接冲洒,养生期一般为7天。养生期内应封闭交通,必须通行的工程车,车速不得超过15Km/h; (7)、石灰、粉煤灰类混合料基层,其混合料应拌合均匀,色泽调和一致,砂砾(碎石)最大粒径不大于50mm,大于20mm的灰块不得超过10%,石灰中严禁含有未消解颗粒。无明显的粗细颗粒离析现象。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实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并不得有浮料、脱皮、松散现象; (8)、砂石基层表面应坚实、平整,不得有浮石、粗细料集中现象。碎石基层表面应坚实、平整,嵌缝料不得浮于表面或聚集形成一层。沥青贯入式碎石基层的施工除按碎石基层要求外,还要求表面无积油、漏浇现象。以上各种基层用12 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9)、石灰土类基层中灰土中粒径大于20mm的土块不得超过10%,但最大土块粒径不得大于50mm。灰土应拌和均匀,色泽调和,石灰中严禁含有未消解颗粒。用12 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并不得有浮土、脱皮、松散现象; (10)、块石基层的块石必须直立紧靠、大面朝下、嵌楔密实、不得有叠铺现象。 3、 分项验收及质量控制,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申报检验并确认签证。 (1)、执行有关质量验评标准,主要内容有: a、三线:左、右边线、中线; b、六度:厚度、压实度、平整度、中线两侧宽度、横坡度、均匀度; c、三量:含水量、含泥量、含灰量。 (2)、审查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3)、审查混合料配合比试验报告; (4)、审查施工记录、自检记录、检验报告; (5)、审查质量评定记录。 (6)、督促施工单位提交以下资料并予以签证: 1、 测量复核记录 2、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3、 分项工程报审表 4、 基(垫)层完成情况检查表 5、 工序质量评定表 6、 道路弯沉值测量记录表 7、 压实度试验报告 块石基层允许偏差 石灰、粉煤灰类混合料基层允许偏差 (三)、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质量控制 1、 施工前质量控制 (1)、原材料准备,包括: a、沥青材料的品种和标号须符合设计要求,其针入度、延度、软化点等技术指标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沥青材料的加热温度不应超过140~170°C,加热至施工温度后的保温时间不应超过6小时,当天加热的沥青应当天用完; b、粗骨料: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磨性,表面应洁净,干燥、泥土含量应小于1%;有良好的颗粒形状,以接近立方体多棱角的碎石为好;扁平细长颗粒不应超过15%;当采用砾石拌制混合料时,5mm以上颗粒中至少应有50%碎石或扎制砾石;磨耗率小于6%,吸水率小于3%; c、细骨料:石屑或砂应坚硬,有一定棱角,且有适当级配;砂最大粒径小于5mm,含水量小于5%;石屑最大粒径小于10mm,含0.074mm以下粉料不超过5%; d、矿粉:一般采用低标号水泥或磨细石灰石粉,应具有足够的细度,小于0.074mm的颗粒应不小于80%,且干燥,疏松,不结团,不含杂质,亲水系数不应大于1.0 。 (2)、施工机具的准备; (3)、测量放样结果及控制措施; (4)、基层表面清理应平整、干燥、粗糙、无浮砂、杂物。 2、 施工中质量控制 (1)、施工现场应根据混合料组成设计的配合比进行试拌,试铺,并对碾压12h后进行钻芯取样、报审; (2)、计量装置必须良好,严格控制称量误差; (3)、沥青混合料的出厂温度应视地区和温度而定,一般不宜超过130~160°C,改性沥青可提高10~20°C; (4)、出厂混合料应均匀一致,无花白石子和粗细料分离、结团等现象,一般观察:油多发亮,油少发散,过火焦红; (5)、抽检摊铺温度110~150°C,改性沥青提高10~20°C; (6)、注意压实顺序:一般是先轻压后重压,先钢轮压路机后轮胎压路机,先边后中,两次碾压时要使轮迹适当重合; (7)、控制压实温度:初压不高于100~120°C,终压不低于70~50°C; (8)、碾压成型后对压实度进行检查,不合格时应找出原因,予以调整; (9)、成型后的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性能(包括压实度,平整度,沥青用量等)和外形(包括宽度,厚度,中线高程,路拱坡度等)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的规定。不得有脱落、掉渣、裂缝、推挤、烂边、粗细料集中现象,接茬应紧密、平顺、烫缝不应枯焦。 3、 交工验收质量控制,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申报检验并确认签证。 (1)、执行有关质量验评标准,包括: a、表面平整、坚实,颗粒分布均匀,不得有脱落、掉渣、裂缝、拥动、烂边、搓板、粗细料集中、泛油等现象; b、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不得有明显轮迹; c、接茬应紧密、平顺、烫缝不枯焦; d、面层与平石、检查井、雨水口等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e、沥青砼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 (2)、督促施工单位提交以下资料并予以签证 a、测量复核记录 b、预检工程检查记录 c、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d、沥青试验报告 e、材料试验报告 f、配合比设计 g、沥青混凝土压实度试验记录 h、沥青混凝土压实度、厚度汇总表 4、特殊情况处理: (1)、未经压实即遭受雨淋的沥青砼,应全部刨除更换新料; (2)、到场温度过低,应运回重新炒制。 管道排水工程监理细则 (一)、施工前质量控制 1、施工单位应提交以下资料 (1)、测量放线成果。 (2)、施工方案。 (3)、配合比设计。 (4)、成品,半成品出厂合格证。 (5)、水泥出厂合格证,化验单。 (6)、钢筋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7)、砖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8)、机械设备年检证明。 (9)、现场组织机构及人员证明 2、应督促施工单位完成以下工作 (1)、探明地下管线、设施情况,并加以保护。 (2)、探明地下水位、土质情况,并制定应对措施。如:坑槽支护、排水、降水。 (3)、与有关单位部门协商,组织好现场交通,因开挖可能造成现场交通受阻。 (4)、落实机械、设备、人员、材料的组织。 (5)、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环保的保证措施。 (6)、落实与其它管线施工单位的协调、沟通。 (二)、沟槽开挖,施工中质量控制 (1)、开挖断面应符合下表: (2)、督促施工单位注意以下内容: a、有地下管线、设施段避免使用机械开挖。 b、开挖可能影响附近建筑物,电杆等的安全时,应采取预防措施,重要措施应合同设计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c、弃土应堆放在距槽边1m以外,沟槽两侧不能满足堆土需要时,应即时清运。 d、机械挖土应即时测量槽底高程和宽度,并预留20cm不挖,待人工清挖以确保槽底土壤结构不被扰动或破坏,严禁超挖,防止少挖。 e、软弱地质情况地段,地下水位较高地段施工时,应尽量缩短开槽长度,加快施工进度,减少槽基裸露时间。采用防雨水,排明水,降地下水,加强支护等措施,确保槽基不蠕动、不破坏、不坍塌。 (a)、降低地下水位的方法有:排水井排水、井点排水及深井泵排水等。 (b)、沟槽支护方法有:单板撑、井字撑、稀撑、横板密撑、立板密撑、企口板桩等。 f、沟槽内作业人员均需佩带安全帽。 g、沟槽内防水不得乱排,加强环保意识。 h、已开挖的沟槽边应设必要的防护警示设施,以确保施工人员及行人车辆安全。 (三)、施工后质量控制 (1)、沟槽充许偏差应符合下表: (2)、施工单位应提交资料并签证。 a、沟槽开挖隐检记录。 b、沟槽开挖分项工程报审表。 c、工序质量评定表。 (四)、平基、管座施工中质量控制 (1)、检查沟槽开挖分项质量证明及签证。 (2)、检查沟槽是否清理干净,无烂泥、杂物、无积水。 (3)、督促施工单位复核中线及检验控制桩高程,并提交预检表。 (4)、检查支模是否符合要求。 (5)、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捣制平基砼管座,严禁带水浇砼。 (6)、施工单位现场制作砼试件。 (7)、雨天施工须有防雨遮盖. (五)、平基、管座施工后质量控制 (1)、充许偏差应符合下表: (2)、施工单位提交以下资料及签证: a、砼试件试验报告。 b、隐蔽记录。 c、分项工程报审表。 d、工序质量评定表。 e、排水管道基底情况检查表 (六)、管道安装施工中控制 (1)、检查平基层有无因沟槽滑塌 、涌泥等造成平移、扭曲、破坏。 (2)、检查进场管材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3)、检查施工单位机械、人员及工艺落实情况。 (4)、检查施工单位对中线,高程的复核结果严禁出现反坡 、倒流水。 (5)、管道安装必须从下游向上游进行,承插式砼管承口向上游,插口向下游。 (6)、检查管道是否垫稳,缝宽是否均匀,管道内有无泥土、砖石、砂浆、木块等杂物。 (7)、检查相邻管错口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检查管道相交处,管道与检查井相交处,管道外露是否超长。 (9)、管道接口是否按规定进行。 (七)、管道安装施工后控制 (1)、安管充许偏差应符合下表 (2)、施工单位提交以下资料并签证。 a、隐蔽工程记录 b、分项工程报审表 c、工序质量评定表 (八)、闭水试验施工中质量控制 闭水试验一般要求: (1)、在管道回填前进行。 (2)、在管道灌满水后24h进行。 (3)、上游水头2m或至井口。 (4)、两井间上游管口砌砖封口3天后进行。 (5)、允许渗水量符合规范要求。 (6)、闭水不合格时,查找原因,重新再做。 (九)、回填施工中质量控制 (1)、管道安装隐检记录。 (2)、闭水试验结果。 (3)、回填材料合格证。 (4)、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对称回填,用水冲插密实或分层压实。 (十)、回填施工后质量控制: (1)、回填土压实标准应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2)、审查回填土的压实、实验报告。 (十一)、相关规范标准: (1)、CJJ1-90(市政道路验评标准) (2)、GBJ92-86(沥青路面) (3)、CJJ44-91(城市道路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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